粮食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十篇-欧洲杯买球平台
时间:2023-03-14 07:16:58
粮食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篇1
一、“四五”普法总结验收情况
自2005年开展“五五”普法工作以来,在国家粮食局和**省普法办的指导下,我省各级粮食管理行政部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执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方针,以推进依法行政、改进执政方式,努力实现“两个转变、两个提高”为目标,围绕粮食行政职能转变和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大力加强法制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全国粮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不断增强粮食行政管理人员的法治观念,提高了依法办事能力和依法管粮水平,推进了粮食管理法制化进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普法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地顺利开展。一是建立健全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四五”普法启动后,为保证普法工作的落实,按照国家粮食局部署和要求,省发展改革委(粮食局)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亲自挂帅,相关业务处室领导为成员的普法领导工作小组,加强对普法工作领导。同时明确了领导小组的职责分工,并将“五五”普法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也相应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挂帅的普法领导小组,形成了健全的普法工作领导网络,为“四五”普法工作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障。二是建立健全普法办事机构。结合我省粮食机构改革的实际,省发展改革委(粮食局)明确粮食系统的“四五”普法具体组织工作由粮食管理处负责,同时要求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明确具体实施普法工作的科室,保证普法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三是结合当地实际,制订粮食系统法制宣传第五个五年规划或具体实施办法。2005年,国家粮食局部署下发了《全国粮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后,在认真学习领会的基础上,省局结合**粮食工作的特点和具体情况,制定了《**省粮食系统法制宣传第五个五年规划(2005-2010年)》,对五年普法工作做了精心的策划和全面的部署。各市粮食部门也结合实际制订了普法规划和计划。在制订规划或计划的过程中,省、市粮食部门都能较好地实现“四个结合”:即国家粮食局的普法规划与本单位的普法计划相结合、学习粮食工作专业法规与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知识相结合、五年长期规划和当年工作安排相结合以及学法、守法、执法立法相结合,并在教育培训、检查验收等各项普法工作中具体落实,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粮食系统依法治理工作。为促进全省粮食干部职工遵纪守法、依法行政,我们采取普法宣传教育与落实执法责任制相结合、系统学法与社会教育相结合的方式,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学法和用法。一是抓好粮食行政管理人员的普法培训。为帮助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和执法人员掌握行政法规和行政执法的有关知识以及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有关规定和操作实务,增强依法管粮的意识,提高依法管理水平,省局在2004年和2005年分别举办了全省粮食法制培训班和全省粮食流通检查行政执法培训班、邀请了国家粮食局政策法规司、监督检查司和省法制办、工商局以及省委党校有关专家教授,重点就《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作了专题讲座,全省吝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干部职工共有700多人次参加了培训。另外,组织省、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近40人参加国家粮食局的监督检查执法培训。多数市县粮食部门也积极开展各项普法培训活动,如**市2005年举办了全市范围内的粮食行政管理人员执法业务培训班,有效地提高了全省各级粮食行政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水平。此外,全省粮食系统还积极参加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二是按照普法和治理相结合的原则,抓好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全省各地粮食部门按照国家和省局的部署,利用《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以及《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暂行办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等一系列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颁布实施的时机,特别是《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以及实施一周年宣传活动的时机,加大普法宣传力度,采取联合当地人大和政府有关部门举办“依法管粮,放心消费”为主题的现场宣传活动,邀请新闻记者采访,悬挂标语横幅、印刷和发放宣传资料、出普法板报以及在电视台、广播、报纸等媒体上开辟专栏等形式,增强普法的效果。省局今年在全省开展了贯彻实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征文活动,并评出了优秀专题文章进行表彰,增加全社会对国家粮食流通法律和政策的了解,为全社会粮食经营者守法经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在宣传贯彻粮食法律法规的同时,加大行业依法治理力度。2003年初,面对“非典”引发粮食抢购风波,以及2003年底至2004年初由于全国粮食供求偏紧引起粮价持续较大幅度上涨给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省局采取了有效的粮食宏观调控措施,并积极联合工商、物价、卫生等部门加强市场监管,依法打击囤积居奇、牟取暴利、哄抬价格、扰乱市场的不法行为,及时平息了抢购风波和市场价格异动,确保了粮食市场和社会稳定。
(三)加强普法教育管理,注重普法实效。“四五”普法期间,全省大部分市县粮食部门都建立了对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管理制度。一是建立领导带头学法制度,明确要求领导要带头学法和用法,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水平。二是建立干部学法考核登记制度。多数市将干部学习法律法规的考试成绩进行登记、归档,并作为干部年终考核奖励和晋升的重要依据。三是加强普法监督检查,促进基层单位搞好建章立制工作,提高依法管理水平。
通过加强普法教育管理,全省粮食部门普法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是法律意识得到增强,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全省粮食系统从领导到普通干部职工,从机关部门到基层单位,基本上形成了法律法规大家学、重点学、及时学的良好学习氛围。广泛而深入的普法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得到增强,观念得到更新,理论水平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明显增强,工作中能够自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准确行使审批、核准、备案、监督检查等行政职权。二是粮食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得到增强。通过一系列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使粮食法律法规知识在粮食经营者和消费者中得到较好的普及,增强了守法经营观念。三是粮食立法工作取得了突破。“四五”普法期间,我省结合实际,制订和颁布了《**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将《**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列入2005年省人大地方立法预备项目;制订和颁布了《**省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及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二、“五五”普法调研情况
在全面进行“四五”普法总结验收的同时,我省粮食系统开展了“五五”普法调研工作,总结调研中发现目前粮食系统普法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个别地方对普法学习和宣传工作重视不够,缺乏系统的普法学习安排;有的人认为学习法律知识与自己关系不大,缺乏学习积极性。虽然多数地方把普法学习列入干部考核一项内容,对普法实行了考试考核制度,但实施力度.仍然不够。此外,粮食系统是依法行政、依法管粮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粮食法制建设需进一步加强。针对当前粮食系统普法的存在问题,结合粮食行政管理职能的转变,“五五”粮食普法工作应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按照国家确定的依法治国方略和《全国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制定“五五”粮食部门普法教育培训规划。
(二)加大普法学法力度,进一步提高依法管粮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继续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粮食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粮食政策法规的了解和认识,增强粮食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守法和依法自我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粮食法制环境,为依法管粮创造条件。
粮食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篇2
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1、全县国有粮食企业实现利润20万元(预计数);
2、全县国有粮食企业政策性粮食收购量6000吨(预计数)。
二、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开展2016年全国重点省份粮食库存检查。根据国家、省、市粮食局文件要求和相关会议部署,____县粮食局、财政局、农业发展银行密切配合,共同完成了2016年粮食库存检查自查、配合省级检查。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检查工作。二是制定了工作方案;三是在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了县级检查;四是按照“双交叉”的方法配合完成了省级检查组对我县国有粮食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检查。库存检查结果,我县库存粮食数量真实、质量良好,账账、帐实相符。
2、完成了行政区划调整后,政策性粮食划转工作和最低收购价粮食移库为做好行政区划调整后的工作对接,7月份____市、安庆市粮食局,中储粮____、安庆直属库和农发行____市分行、怀宁县、____县支行,共同对____县粮食收储公司老庄粮库的8424.45吨最低价收购粮食,进行了入仓测量计算库存数量、现场抽样、账务核对,完成了该批政策性粮食粮权由中储粮安庆直属库划转到中储粮____直属库管理的工作。
____县粮食收储公司牛集粮库2015年收购的最低收购价粮食,到2016年元月31日政策性粮食收购截止时点,只收购了188.514吨,仓口没有收满,为便于粮食库存保管,按粮权单位中储粮安庆直属库要求,顺利完成了将该批粮食移库到安庆国家粮食储备库和____县粮食收储老庄粮库。
3、加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2016年度我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认真履职尽责,根据省、市粮食局工作布置和要求,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一是积极申报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示范县。为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加快构建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粮食流通监管体系,努力提升依法管粮和依法治粮水平,进一步推进县粮食局的粮食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主动申报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示范县。二是组织开展粮食流通统计检查。我县粮食统计职能实行归口管理,按规定配备了统计人员、指定了统计负责人、明确了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统计调查经费列入地方财政经常性预算。对粮食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开展统计集中培训,全县各入统企业上网直报统计报表。按照省粮食局制定的统一粮食经营台账格式发放各粮食企业,并指导企业正确填写。组织了全县入统粮食企业统计业务检查;将粮食统计监督检查纳入年度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粮食经营活动守法诚信评价工作,促进全县粮食经营者自觉守法、诚信经营。三是强化午季、夏粮和秋粮收购市场监管。粮食集中收购期间组织对全县各粮食收购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4、加强洪涝灾害期间粮食安全保管,确保灾区供应,稳定市场秩序。2016年度我县遭遇了50年一遇的特大洪涝灾害,全县农作物受灾面积65万亩,成灾面积56万亩,绝收面积37万亩。受灾人口47.7万人,转移安置31573人,其中集中安置点34个,安置1745户3970人。直接经济损失24.99亿元,其中:农业损失7.63亿元,基础设施损失6.64亿元,家庭财产损失1.13亿元,工矿企业损失9.06亿元,公益设施损失0.53亿元。
汛期我县国有粮食企业明确责任,加强库存粮食安全保管,国有粮食企业存粮全部安全度汛。
在灾情发生最严重的时期,为了有效控制县内粮食市场波动,保证粮食有效供给,确保粮食市场供应,保证粮食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____县粮食局结合当时已存在个别粮食加工企业内涝和部分企业处于汛情危急的现状,制定了《粮食救灾供应保障预案》。在汛情发展关键时期,中国人民东部战区、消防、武警到____支持抗洪救灾,____县军粮供应站积极主动与县武装部、消防大队和武警中队对接,了解部队官兵需求,千方百计组织货源保证供应,为全县防汛抗洪发挥了强大的 后勤保障作用。灾后,根据县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十三五规划”要求和全县粮食工作年度目标任务,____县粮食局迅速制定了《全县粮食系统灾后恢复实施方案》。突出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抓收购,保障加工生产粮油原料来源。增强救灾减损、助农增收意识,积极履行好粮食行业职责。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大灾之年为种粮农民救灾减损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粮油生产加工企业按照“一企一策、因企制宜”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生产恢复目标任务。油脂加工企业继续组织油菜籽收购,确保油脂加工原料充足。粮食加工企业以收购为主要抓手,结合今年国家粮食“去库存”的政策机遇竞价买入粮食。二是促销售,确保企业生产经营高效运转。粮油加工企业增设销售网点,提高销量和提升产品市场占有率。三是谋长远,提高企业经营能力和抗灾水平。粮食流通基础设施薄弱是全县粮食企业的短板,部分经营企业经营场所地处低洼点,存在洪涝灾害的安全隐患。加快投资建设现代化、高标准、抗灾能力强的粮食仓库,能有力地提升企业经营发展空间和为粮食安全提供保障。
5、组织保管检化验人员参加岗位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大赛。为全面提高我县国有粮企粮油防化保管、检验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提升企业科学保粮能力,保障储粮安全,4月份安排国有粮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省局组织的特有工种工作人员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分两批安排粮油保管人员、检化验人员赴____科技贸易学校参加学习培训,共有6人通过了考试鉴定取得了职业技能证书。
8月份根据市局统一安排,组织了保管和检化验人员参加由省粮食局、省人力社厅、省总工会联合举办的第四届____省粮食行业职业技能大赛。
6、积极参加全国性粮油欧洲杯投注官网的产品展示和经贸洽谈会。为积极向外推介我县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提升粮油产品知名度,宣传企业形象和扩大影响,全年多批次组织企业参加全国性、区域性的粮油欧洲杯投注官网的产品展示和经贸洽谈会。6月份组织朝龙粮油公司、创源粮油公司赴福建参加第十二届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带粮油精品参展。8月份组织朝龙米业公司、创源粮油参加内蒙古粮油展销会;9月份朝龙米业公司参加黑龙江省粮油精品展销会;组织了相关企业参加由省农委统一组织的全省农欧洲杯投注官网的产品展示展销会。
7、开展了“第36个世界粮食日和26个全国爱粮节粮宣传周”活动。根据省粮食局、省农委、教育厅、科技厅、气象局、妇联的统一部署,我县相关对口部门共同组织了“第36个世界粮食日和26个全国爱粮节粮宣传周”活动。县粮食、农委、科技局、气象局、妇联等部门人员走上街头,发放宣传册和爱粮节粮知识宣传资料,宣传国家粮食政策,解答相关问题,通过活动的开展,使“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促进粮食减损增效”的主题深入人心,使节约粮食的小知识社会知晓度更广。
8、完成招商引资工作任务。针对我县国有粮食企业仓储基础设施条件较差、收纳能力不足的现状,在行政区划调整后,____县粮食局积极与中储粮____直属库对接,紧紧抓住该直属库扩大仓储能力、新建库区的机遇,争取县政府的支持,在____县经济开发区横埠工业园区,出让一宗50多亩的土地,由中储粮____直属库通过一次规划、分批实施的方式投资近亿元,建设总仓容量为5万吨的高大平房仓和相关附属设施。该项目工程于6月30日在____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顺利开标。目前工程正在按施工进度组织施工。
2017年度全县粮食工作安排
2017年度我县粮食工作要紧紧围绕国家粮食政策和粮食产业发展的大局,遵照县委、县政府、市粮食局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工作部署,以确保县域粮食安全为宗旨,推进“放心粮油”工程建设,稳定粮食收购市场,坚持依法治粮,强化政策性粮食管理,做好军粮供应。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完成省、县级储备粮轮。2017年度全县有4000吨省级储备粮、4000吨县级储备粮轮换工作任务。根据《____省省级储备粮库存管理办法》和《____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____县县级储备粮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与财政、农发行督促储备粮存储企业严格执行省级、县级储备粮管理规定,在规定时限内,按质、按量完成轮换工作任务。
2、扎实推进“两项工程”建设。推进“放心粮油”工程建设。从源头上确保粮油质量安全,培育“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和品牌产品,规范建立“放心粮油”经营网络,完善“放心粮油”经营管理制度。争创县级“放心粮油”示范县。通过“两项工程”建设推进粮食产业园区转型升级。
3、以依法管粮为核心,切实加强粮食流通市场监管。深入推进粮食依法行政,加快法制粮食建设,维护良好的粮食流通秩序。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加强法规制度和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队伍依法开展粮食流通监管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进一步规范程序,推动联合执法常态化,延伸拓展监管的范围,提高监管的力度,做到依法管粮。
4、全面加强政策性粮食管理。加强各级储备粮
粮食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篇3
全区唯一一家国有独资粮食购销企业合肥市*区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于1999年成立,下辖3个粮站,共有5个收购库点,负责政策性和准政策性粮食收购以及粮油料兑换等业务。现有职工总人数75人,其中:在岗职工28人,离、退休人员39人,干部2人,遗属5人,内部退休1人。公司在未成立以前,原粮食局经营性亏损挂账占用农发行贷款723万元,经营性挂账欠息536万元,本息合计1259万元。公司成立以后,累计还贷43万元,还息20万元。截止2009年8月底,还占用农发行经营性挂账贷款680万元,经营性挂账欠息516万元,本息合计1196万元。我区粮食购销企业在2003年5月进行了一轮改革,实行人员身份置换,分流了多余人员。但由于产权制度改革不彻底,企业包袱沉重,还款还息压力大,经营机制不活,难以形成集约化经营,导致企业增效不明显,企业信用等级低,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因此,必须深化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使企业轻装上阵,做强做大企业。
二、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政策为依据,盘活存量资本,优化资本结构,转换经营机制,增强市场竞争力,继续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主渠道作用,确保国家惠农政策得以贯彻执行,保障区域粮食安全,推进我区粮食产业稳步健康发展,更好地为滨湖新区建设和改善城乡人民生活服务。
(二)基本原则:坚持法制原则;维护社会稳定原则;有利于增强整体竞争力、加快发展的原则;有利于制度创新、机制转换的原则;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的原则;有利于规范操作、节约时间和成本的原则;有利于政府统一领导、多方共同协作的原则。
三、改革主要内容
改革的主要内容是理顺产权关系,以企业组织形式创新和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通过市场化运作,实现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战略性重组,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具有竞争力的市场主体和法人实体,促进国有资本增值和企业做大做强。
(一)依法实施破产。对于资不抵债的国有购销企业合肥市*区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实施破产。
(二)组建新的国有公司。在老公司破产以前,组建合肥市*区望湖粮食购销公司,承担拟破产企业政策性贷款,中央储备粮临时储存粮食的管理、最低价收购粮食的管理;承接政府划转的破产企业划拨土地使用权;负责对破产企业现有职工、内退人员、遗属的养老保险缴纳以及工资发放,离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缴纳,维护社会和企业稳定;负责承担政府宏观调控和粮食政策性业务。由新公司通过公开、合法程序,以有偿方式收购破产企业的有效资产。
四、改革方法与步骤
(一)成立组织
为保证深化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顺利进行,区政府成立*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
(二)做好破产准备
1、划转政策性粮食与贷款。将拟破产企业的政策性粮食、贷款及相应的往来业务全部上划至合肥市*区望湖粮食购销公司,由其负责经营管理。
2、结清市场化经营业务。拟破产企业与省农发行营业部结清2008年以来的流转借款、准政策性借款及相关业务往来。
3、划转土地使用权。拟破产企业划转土地由政府统一收回后,划转给合肥市*区望湖粮食购销公司按规定使用。
4、清产核资。对拟破产企业各类资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登记、核对和查实。在账账、账实完全一致的基础上,委托具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进行审计认定,为企业申请破产提供依据。
(三)申请破产
拟破产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向区法院申请破产。
(四)法院受理
法院受理后,依据破产程序,依法组织实施企业的具体破产清算终结工作。
(五)时间安排
9月上中旬,宣传发动、调查摸底、拟定方案;9月下旬完成组建新公司工作;10月初,启动企业破产程序;力争2009年11月底终结破产清算工作。
粮食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篇4
粮食行政执法,是指粮食行政执法主体行使行政职权,将普遍适应的粮食法律规范应用于具体的人和事,并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这是狭义的概念,广义的还包括粮食行政立法活动和制定一般规范性文件的行为。粮食行政执法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但是当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政职能转变不快,还没有从传统的行业内部管理转变到面向全社会依法管粮的轨道上来,粮食监督检查工作进展缓慢。二是粮食行政执法体系不健全,存在着机构、人员、经费不落实现象。三是粮食法规体系不健全,粮食法律制度建设严重滞后。四是执法人员缺乏执法经验,专业素质不高,执法水平亟待提高。
要快速推进粮食行政执法工作,必须解决好下面几个问题。
一、建立健全粮食行政执法专业队伍
建立执法队伍,对粮食行政执法来说至关重要。“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了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政执法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要求:“稳定和加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机构和人员,切实履行对全社会粮食流通监管的职责,……”国家6部委颁布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规定:“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制度的建设,充实加强监督检查人员队伍。”由于国家没有出台组建行政执法队伍的具体规定,因此各地在建立执法队伍问题上,采取各自为战、各行其是的做法。主要的有这样几种:一是增设机构,增加编制,添加人员;二是增设机构,不增编制,人员在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内调用或兼用,三是在其它处(科)室挂监督检查处(科)室牌子,人员由被挂牌部门人员兼:四是机构和人员都不落实。
有的地区甚至没有了行政执法主体。因为在机构改革中,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变成了事业和企业单位,也就不具有行政执法主体地位。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法律体系再完善,没有执法主体,法律制度也形同虚设。没有法律的约束,粮食市场决不会自然成为统—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粮食行政执法队伍,首先要成立专门机构,国家应对专门机构的名称、规模、职能等作出明确规定。若考虑全国各地隋况差异较大,,也可由国家作原则规定,各省政府作明确规定,没有行政执法主体的应要求其尽快恢复行政执法主体地位。其次要抽调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法律、业务素质的人员进入专业队伍,同时考虑引进法律人才,以提高执法队伍的法律素质。再次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政策、法律和业务的培训。培训要注重实效,并有时间保证,要强化法律基础知识培训,必要时可对执法骨干进行3—6个月的正规培训。培训不能全部采用以会代训形式,那样会使执法人员认为行政执法很简单而草率行事。最后要落实行政执法的专项经费。执法队伍要严格执法,就不能搞创收,自收自支,而要有纳:人财政预算的专项经费供其使用。或许有人认为建立行政执法队伍要增加政府管理成本,但与粮食市场混乱而需要政府宏观调控的投入相比,专项经费要少得多。
二、加快粮食法规体系建设
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基础o,《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相蝴怖实施,是粮食流通立法取得的阶段性突破。但是我国当前粮食法律制度建设仍存在诸多问题。一是粮食立法工作严重滞后于粮食流通的市场化改革,迄今为止国家还没有出台—部综合的粮食基本大法,系统全面的《粮食流通法》还在研究制定中。二是粮食立法缺乏系统性、稳定性。粮食立法基本上都是围绕当时政府的政策需要进行的,带有浓厚的政策背景,整体硼小陛差。更由于多年来我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在不断地探索,许多粮食法规因政策的调整而失效。三是有的粮食行政执法依据制定得不尽合理、规范,需要进行修订。目前,粮食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出台数量为历史高峰,然而,有的规定只考虑粮食工作的片面性,没有从法理的高度去推敲,逻辑不严密,可操作性差。如有的规范陛文件规定:粮食收购经营者的水分超过安全储存标准的粮食不得销售出库。水分要低于安全储存标准才能销售出库的理由何在?依据何在?这在执法实践中很难操作。诸如此类不符合我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客观实际的规定影响了粮食行政执法依据的严肃性。四是有的行政执法依据只做了原则规定,配套的实施细则迟迟没有出台,缺乏解决行政执法中具体问题的法律依据。五是有的规范性文件作为行政执法依据的条件不完全具备。有与上位法的基本精神和具体规定相抵触的,有同国家以及上级机关的现行方针、政策相违背的等。规范性文件是在当前法律体系尚不健全的情况下,对法律的一种过渡性补充,所以规范性文件要在具备作为行政执法依据的条件时方可出台。
要加快我国粮食法律体系建设,一是要确立粮食法律体系建设的目的,围绕目的制定建设规划,使粮食法制建设具有延续性、前瞻性,从而建立系统、整体的粮食法律体系。二是制定粮食法规规章要分轻重缓急,循序渐进地进行。由于粮食依法行政刚起步,不管是粮食行政执法主体,还是粮食市场主体,或者粮食生产者、消费者,都有逐步适应的过程。粮食购销市场化后,粮食市场主体多元化,入市的门槛和要求不能过高,否则,粮食市场就缺乏竞争性。因此,有些规定在现实中一时难以做到,就不必做明确细致的规定。可先做原则要求,待时机成熟或积累实践经验后,再作明确要求或调整,如最低、最高库存制度等。三是对已出台的粮食行政执法依据,要密切关注其在实践中的实施效果,用实践来证明其正确与否,不断修订和补充执法依据,使之完善。要学习吸收市场经济国家制度建设的先进经验,同时要结合本国实际,加快建设与完善我国粮食法律制度。
三、切实转变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职能
由于粮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特殊商品,粮食行业是一个与人民生活和国家经济建设密切相关的重要行业且长期受计划经济影响,在市场经济体系还不完善,各项经济法规还不健全的时候,一旦出现粮食相对紧缺或粮食市场混乱状况,政府采取强制管理方式颇为多见,很难走出“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怪圈。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是粮食流通体制的深刻变革,是建立在国家宏观调控下主要由市场配置粮食资源的新体制。建立新体制,需要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实现职能转变。《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要求政府部门必须依法行政,因此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必须转变职能,实行依法行政,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
粮食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篇5
20**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发〔20**〕17号)精神,积极稳妥地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当前,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已进入关键时期,为妥善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中央确定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总体目标和基本思路,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健全体制机制,加大改革力度,确保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顺利推进,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快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切实转换企业经营机制
(一)切实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真正成为市场主体。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全社会粮食市场主体的指导、监督、检查和服务,不得直接干预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粮食购销企业要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进一步规范政府调控与企业经营之间的关系,政府可根据粮食宏观调控的需要,委托具备资质的粮食购销企业承担相关政策性业务,并按确定的标准给予补贴。继续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主渠道作用,增强政府对粮食市场的调控能力。
(二)加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组织结构创新。在粮食主产区的产粮大县,可以现有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为基础,通过改制重组,因地制宜地组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的公司制粮食购销企业。在非粮食主产区和主产区的非产粮大县,也要保留必要的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的粮食购销企业。支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进行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资产重组,鼓励各种资本参与企业改组改造,以资产为纽带,逐步培育若干个大型粮食企业集团。对小型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可以通过改组联合、股份合作、资产重组、授权经营等多种形式放开搞活。
(三)规范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各地在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要按照国家所有、分级管理、授权经营、分工监督的原则,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经营和监管的有效形式,明确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改制后的国有独资、国有控股粮食购销企业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实行规范运作。农业发展银行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促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信贷管理措施。
(四)大力发展粮食产业化经营。积极培育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以粮食购销、加工企业为龙头的粮食产业化体系建设,鼓励和发展粮食订单生产、订单收购,引导企业与农民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机制。加大对国有粮食企业、大型粮食加工企业和其他多元化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支持企业发展粮深加工,延长产业链,增加产品附加值。对以粮油为主要原料的加工企业,特别是骨干龙头企业,各级人民政府要给予重点扶持。
(五)研究建立新型粮食仓储管理机制。加快制(修)订适应新形势的粮食仓储管理办法、粮食储存标准和粮食卫生标准。加强粮食储藏技术的研究和推广,提升粮食仓储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降低粮食的数量、品质损失,保证库存粮食安全。结合粮食企业改革和人员分流安置,鼓励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利用现有的仓储设施和技术力量向社会提供粮食仓储和技术服务,国家在政策、资金、税收上给予适当支持。加强对农民储存粮食的技术指导,降低粮食产后损失。
(六)做好粮食收购资金贷款发放和管理工作。农业发展银行要继续发挥政策性银行的职能,积极支持粮食产业发展。对中央和地方储备粮所需信贷资金,要按计划保证供应;对粮食企业受政府委托收购粮食以及启动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收购粮食所需的信贷资金,在落实收购粮食的费用、利息和可能出现的价差亏损补贴来源的前提下,应及时足额发放。按照企业风险承受能力,积极支持各类具有收购资质的粮食企业入市收购,加大对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精深加工和转化企业、工商联营企业及其他粮食企业、粮食生产基地和粮食市场建设等贷款扶持力度。
二、加快清理和剥离国有粮食企业财务挂账,妥善解决企业历史包袱
(七)认真做好粮食财务挂账的清理、审计和剥离工作。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抓紧将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剥离到县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集中管理,为企业发挥主渠道作用和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创造条件。对经清理、审计的企业经营性亏损挂账,按照债务与资产一并划转和防止逃废银行债务的原则,结合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实行有效管理,因地制宜地逐步消化或依法处置,有关部门要尽快制订具体实施办法。审计、财政、发展改革、粮食、农业发展银行等部门和单位要组成联合督查组,加强对各地粮食财务挂账清理、审计和剥离工作的检查、指导。
(八)继续做好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分流职工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按照省级人民政府统筹考虑和多渠道筹集的原则,切实解决好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分流安置职工和离退休人员所需资金。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分流安置职工、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等所需资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按规定给予适当补助;同时,继续在中央批准的限额内从粮食风险基金中专项安排一部分资金,用于企业分流安置职工。粮食企业依法出售自有产权公房、建筑物收入和处置企业使用的划拨土地的收入,优先留给企业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和安置职工。国有粮食企业要改善经营,加强管理,增加盈利,做好自筹资金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按规定将国有粮食企业分流职工纳入当地再就业规划和社会保障体系,并对符合条件的分流人员核发《再就业优惠证》,落实小额担保贷款、税收减免等再就业扶持政策。做好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人员的档案移交和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等工作,为其再就业创造良好条件。国有粮食企业要充分发挥现有购销网点和产业化经营的优势,开展多种形式的面向农民、方便居民的服务业务,努力增加就业岗位,为分流人员创造更多的再就业机会。
(九)认真做好现有库存中按保护价(含定购价)收购的高价位粮食的分步销售工作。对这部分粮食要继续实行“新老划断、分步销售”。对销售后发生的价差亏损和尚未销售粮食发生的利息以及必要的保管费用,继续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制订具体办法,根据市场情况把握节奏,按计划适时销售。要抓紧完成库存陈化粮的定向销售工作,坚决打击倒卖陈化粮的违法行为。
三、积极培育和规范粮食市场,加快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粮食市场体系
(十)继续培育、发展和规范多种粮食市场主体。鼓励各类具有资质的市场主体从事粮食收购和经营活动,培育农村粮食经纪人,开展公平竞争,活跃粮食流通。引导多元投资主体投资各类粮食交易市场、粮食物流设施以及高科技粮油加工企业。
(十一)健全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制度。继续做好粮食收购企业入市资格审核工作。对已经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的企业,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指导、服务和监管,定期进行审核。
(十二)加强粮食市场监管执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粮食市场以及市场开办者和粮食经营者的监管,严厉打击违法收购、囤积居奇、欺行霸市等各种违法经营行为,对粮食市场经营实行分类监管。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粮食质量的监管。质检、卫生部门要加强对粮食加工和销售的质量管理、卫生检验检疫。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完善信息通报机制,形成管理合力,维护粮食交易秩序,保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十三)完善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做好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布局规划,规范市场交易规则,完善市场服务功能,引导企业入市交易。重点扶持大宗粮食品种的区域性、专业性和成品粮油批发市场,加快大中城市成品粮油交易市场建设。中央和地方储备粮的购销和轮换,原则上通过规范的粮食批发市场采取竞价交易方式进行,也可以通过国家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大力推广电子商务等先进的交易方式和手段,增加交易的透明度,发挥引导粮食市场购销价格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粮食期货交易,为企业和农民提供发现价格、规避风险的服务。
(十四)加强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加快实施全国粮食现代物流设施建设规划,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现代科技为支撑,通过各级人民政府的适当投资引导,重点建设从粮食主产区到主销区的跨省区粮食物流通道和物流节点,实现跨省区粮食物流主要通道的散装、散卸、散储、散运和整个流通环节的供应链管理,形成快捷高效、节省成本的现代化粮食物流体系。
四、加强粮食产销衔接,逐步建立产销区之间的利益协调机制
(十五)大力发展长期稳定的粮食产销合作关系。按照“政府推动、部门协调、市场调节、企业运作”的原则,积极支持和鼓励产销区双方以经济利益为纽带,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形成多元化的合作格局,发展长期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鼓励主销区粮食工贸企业在主产区建设粮食生产和收购基地。鼓励主产区粮食企业在主销区粮食市场经销粮食,建立集收储、加工、销售为一体的粮食经营企业。
(十六)建立有利于产销区协作发展的支持体系。到主产区建设粮食生产、收购基地的企业,可享受农业产业化优惠政策。铁路、交通部门要优先安排履行产销合作协议的粮食运输。农业发展银行要对产销区之间开展购销协作提供贷款和更加便捷的跨省结算服务。
(十七)逐步建立产销区之间的利益协调机制。经济发达的粮食主销区要调整粮食风险基金的支出结构,将中央财政补贴的粮食风险基金专项用于粮食产销衔接的资金需要,支持主产区的粮食生产和流通。对主产区到主销区建立粮食储备、参与主销区粮食供应并具有一定经营规模的企业,主销区可给予适当的费用补贴。对到主产区建立粮食生产基地、参与主产区粮食生产和收购、将粮食运往主销区销售且具有一定经营规模的企业,主销区也可给予适当的费用补贴。
五、进一步加强和改善粮食宏观调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十八)健全粮食宏观调控体系。粮食宏观调控的目标是基本立足国内保障粮食供给,探索建立中长期粮食供求总量和品种结构基本平衡的长效机制。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充分发挥储备粮的调节作用和进出口粮食品种的调剂作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有关部门要健全粮食监测预警系统,进一步完善粮食价格监测体系和粮食供求、质量、价格信息制度,健全粮食应急机制。
(十九)完善粮食直接补贴和最低收购价政策。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业生产资料增支综合直补要坚持向产粮大县、产粮大户倾斜的政策。20**年,13个粮食主产省、自治区的粮食直接补贴资金,要全部达到本地区粮食风险基金总规模的50%以上。其他地区要根据本地实际,继续完善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政策。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省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完善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的执行预案,健全最低收购价启动机制、补贴机制和监督机制。对不实行最低收购价的主要粮食品种,在出现供过于求、价格下跌较多时,政府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调节供求,防止出现农民“卖粮难”和“谷贱伤农”。有关部门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保护农民利益和种粮积极性的政策措施。
(二十)进一步完善中央储备粮管理体系。要充分发挥中央储备粮在调节供求平衡、稳定粮食价格、保护农民利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快建立符合市场化改革要求的中央储备粮调控机制。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强对中央储备粮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完善中央储备粮的轮换和有关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政策。对承储中央储备粮的代储企业实行资格认证,未取得承储资格的企业不得存储中央储备粮。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专职从事政策性业务,具体负责中央储备粮(含食油)的业务管理,对中央储备粮的总量、质量和储存安全负总责,除经营与储备粮油吞吐轮换直接相关的业务外,不从事其他商业经营活动。加强中央储备粮垂直管理体系建设,确保中央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确保在国家需要时调得动、用得上。
(二十一)进一步充实地方粮食储备。要按照“产区保持3个月销量、销区保持6个月销量”的要求,核定和充实地方储备粮规模。粮食供给比较薄弱的产销平衡区,可比照销区确定地方储备粮规模。有关部门要积极指导和督促地方储备粮充实到位。地方储备粮要严格管理,及时轮换,确保质量合格、数量真实。改善储备粮布局和品种结构,大中城市要适当增加成品粮油储备。
(二十二)保证粮食供给和市场稳定。大中城市的地方人民政府应重点掌握或指定一部分粮食加工和批发、零售企业,服从成品粮油供应宏观调控的需要。稳定军粮供应渠道,继续做好军粮供应的服务工作。对粮食供应比较困难的山区、牧区、水库移民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边疆地区,当地人民政府要保证粮食稳定供应。
六、加强粮食流通的监督检查,做好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
(二十三)依法加强对全社会粮食流通的监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抓紧制订和出台粮食流通监管的相关配套办法。有关执法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加强对全社会粮食流通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体系。
(二十四)切实做好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制度,不断改进统计调查方法和手段。统计和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类粮食经营企业和用粮企业自觉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履行向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粮食购销存等基本数据和情况的义务。
七、加强领导,确保粮食流通体制改革顺利推进
(二十五)全面落实粮食省长负责制。省级人民政府要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切实对本地区的粮食生产、流通和安全负起责任,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维护正常粮食流通秩序,保持市场粮食价格的基本稳定,保证市场粮食的有效供应。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负责本地区粮食的总量平衡和地方储备粮的管理,确保粮食风险基金地方配套部分及时到位。
粮食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篇6
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五五”普法的要求和部署,积极开展普法教育,使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不断增强,促进了依法行政、依法管粮,为我市粮食事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现根据《关于对市市属单位和驻普单位“五五”普法查检验收考核标准的通知》(普治办﹝﹞8号)精神,将我局“五五”普法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确保“五五”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我局局党组和行政班子高度重视普法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对“五五”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人员变动情况,调整充实普法工作领导机构,成立了市粮食局“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金玉品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鲁强、王丕强、李景雄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五五普法的具体工作。为使“五五”普法教育工作有序开展并落到实处,我局根据《中共思茅市委思茅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思发﹝﹞26号),制定了《市粮食局“五五”普法工作计划》,规划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要求和措施保障。
二、突出重点,确保“五五”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五五”普法期间,我局一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以来党的十六届、十七届各个全会精神,紧密结合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全面落实“五五”普法的各项具体任务,广泛、深入、持久地进行宪法和法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宣传教育。
二是紧密结合国家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及时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传播法制思想,推进依法治市的建设进程。
三是紧密结合粮食工作特点,积极开展普法教育,除认真学习好“五五”普法规划规定的《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食品卫生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外,重点结合粮食工作的实际,开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宣传、学习,使干部职工进一步掌握依法行政、依法管粮的法律法规知识。
四是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根据机关工作的实际,做到学习时间有保障,争取每季度每个月安排一定的时间,有计划、有组织的集中单位职工学习市委普法办每年安排学习的法律法规,并结合单位实际组织学习与本部门单位职工工作、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
五是做到本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经费有保障。每年都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经费投入;积极购买普法教材,做到每个职工人手一册。
三、结合粮食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普法活动,确保五五普法工作取得实效“五五”普法期间,我局结合粮食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有关粮食普法活动:
一是利用每年10月16号“世界粮食日”这天,采用主要街道悬挂横幅、街头集市散发宣传材料、出动宣传车和利用报纸、电视等媒介、围绕粮食这一主题,开展粮食科技宣传周等活动,宣传普及有关粮食的法律、法规和购、销、调、存知识,教育粮食经营者依法经营粮食,保障消费安全,号召广大群众珍惜粮食、爱惜粮食,节约粮食。
二是利用《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出台的周年纪念活动,开展围绕粮食行业依法行政、依法管粮的粮食法律知识竞赛。5月,我局积极组织全市粮食系统干部职工参加国家粮食局组织的全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三周年法律知识试题竞赛活动》,为鼓励全市粮食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学法、用法、守法,我局从紧张的经费筹集资金21700元,对积极组织职工参赛、答题正确率相对较高的县(区)和直属单位颁发了优秀组织奖和鼓励奖,对在竞赛中获得满分的个人颁发了优秀个人奖,提高了全市粮食部门广大干部职工知法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粮的积极性。
三是开展廉洁自律、反腐倡廉、依法行政、遵纪守法的警示教育活动。五五普法期间,我局多次利用影音资料,在全局收听、收看廉洁自律、反腐倡廉警示片,还召集局机关和局直属单位全体职工,请原省纪委常委、省委巡视组组长凌华炘到我局作廉洁自律、反腐倡廉的专题报告,并组织局机关全体职工先后二次到景东、监狱警示教育基地,亲身感受违法乱纪带来的严重后果,使我局干部职工得到触及灵魂的深刻教育,提高了我局干部职工学法、守法的自觉性。
四是组织局干部职工在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法制理论的基础上,重点了解和掌握《宪法》、《食品安全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熟悉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在学法、用法和守法、护法中发挥表率作用。
五是利用各种办班培训机会,积极开展粮食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的普法教育。“五五”普法期间,我局先后在全市粮食系统举办了两期粮食行政执法资格证培训班,由市法制办对80多参训人员进行粮食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使我市粮食系统的粮食行政执法人员,较系统地掌握了粮食行政执法的相关法律知识;在我局举办的两期《粮食收购许可证》保管员、检验员资格培训班中,对全市参训的每期240多人,进行了粮食有关法律法规基础知识的培训,为我市的粮食经营者依法经营粮食,保障粮食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利,打下了较好的基础。
七是坚持领导班子学法制度,积极参加市委依法治市办组织的县处级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讲座,加强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八是认真组织职工完成“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学习内容。参学率达单位职工总数的95%以上。
九是积极参加市委依法治市办组织的科级干部法律统一考试,我局14名科级干部,参考率达100%,合格率应达100%。
十是关心本单位下一代健康成长,每年利用儿童节,采取多种形式对本单位的职工子女,进行思想道德和法制宣传教育,对品学兼优的学生(三好生)给予奖励。
四、积极做好法治化管理工作,确保五五普法对依法行政、依法管粮有所促进“五五”普法期间,我局认真做好行业依法治理工作,一是有计划地组织单位管理人员、执法人员参加国家和省、市举办有关法律知识培训。
二是建立执法监督措施。建立健全了我局行政执法责任制体系,我局印发了《市粮食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试行)》、《市粮食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市粮食局行政执法追究办法》和《市粮食局行政赔偿办法》将行政执法责任落实到科室和个人岗位,并每年对行政执法科室和个人岗位进行量化考核,使我局干部职工法律素质明显提高,行政执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在、市政府的行政执法考核中,我局被评为行政执法优秀单位。
三是本单位全面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围绕市依法治市五年规划,认真做好规划要求的工作,在单位、系统内部开展了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保证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单位内的贯彻实施,单位无严重违法行为。
五、“五五”普法工作存在的不足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我局“五五”普法工作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为:
一是普法内容还不够丰富还不够系统,主要集中在与粮食等有关的法律范围内,还不能完全满足干部职工的需要。
粮食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篇7
一、做好粮食行业“六五”普法启动工作
1.研究起草我省粮食行业“六五”普法规划。认真总结法制宣传教育的经验和做法,结合粮食行业“五五”普法规划贯彻执行情况,组织开展普法依法治理专项调研,研究起草我省粮食行业“六五”普法规划。
2.开展“六五”普法骨干培训工作,提高普法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做好粮食行业“六五”普法教材的发放和学习工作。
二、围绕粮食流通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3.加强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进一步增强粮食行业广大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在粮食行业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4.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利用党课教育、组织生活和参观学习等多种形式,引导粮食行业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5.重点做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的学习宣传。认真组织开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七周年宣传活动。各地要根据确定的宣传主题和宣传重点,积极创新宣传形式,开展内容丰富的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宣传效果。同时,做好“10•16”世界粮食日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宣传活动。
6.加强《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粮油质量标准的学习宣传,做好粮食质量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开展粮食质量监管经验和典型事例的宣传,强化粮食经营者的质量主体责任,督促粮食经营者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增强全社会粮食质量安全意识。
三、深化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
7.重点做好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组织开展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测试,增强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的能力。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定期培训制度,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
8.加强面向粮食经营者的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开展粮食经营者依法履行义务的宣传教育,重点宣传从事粮食收购活动应取得粮食收购许可并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及时准确报送统计数据、履行粮食经营者最低最高库存量、承担应急任务等义务,增强履行义务的法律意识,积极引导粮食经营者依法经营。
9.开展面向粮食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法制宣传。依托“法律进乡村”、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工程和科技下乡等活动,重点开展粮食收购政策、法律中涉及种粮农民的相关规定、科学储粮技术的宣传和服务,培养和增强粮食生产者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结合“法律进社区”活动,面向消费者重点宣传普及粮油消费知识,积极做好放心粮油宣传活动,继续加强放心粮油的宣传推广,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粮食。
四、坚持粮食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
10.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研究制定我省粮食部门贯彻实施的具体意见,全面推进依法管粮。
11.落实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完善行政决策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
12.做好行政许可工作。完善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制度和地方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制度,加强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和地方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工作。认真做好粮油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军粮供应站资格、军粮供应委托资格认定等工作。
13.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培训工作。严格履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权。加强行政执法程序建设,进一步细化执法流程,推进规范执法。完善行政执法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标准,规范行政裁量权的行使,推进公正执法。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狠抓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文明素养,推进文明执法。继续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检查,重点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
14.扎实推进粮食质量监管工作。切实履行粮食质量监管职责,严格落实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考核评价制度和监管责任追究制度。
15.深入开展粮食依法行政示范创建活动。组织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诚信守法粮食企业创建活动,推动基层粮食部门法治建设。
16.认真做好粮食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备案工作。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或者废除,应及时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
17.强化行政复议能力建设。积极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简化申请手续,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健全行政复议机构,确保复议案件依法由2名以上复议人员办理,提升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复议能力。
五、加强宣传阵地建设,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方式方法
18.以“六五”普法启动为契机,加强宣传阵地建设。继续发挥板报墙报、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传统阵地的宣传优势开展粮食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扩大宣传的受众面和影响力。积极利用互联网、手机报、户外电视、远程教育等现代宣传手段,特别是各级粮食部门门户网站,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提高宣传的互动性。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开办普法节目、在线访谈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19.做好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结合“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单位”等活动,采取举办讲座、集中学习、工作研讨、学工结合等形式,开展法律知识学习培训,提高粮食部门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
粮食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篇8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依法行政意识
我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执法工作,将依法行政全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管理考核中。及时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由粮食局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有关股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行政执法领导小组。组织、指导、协调全系统的依法行政工作,确保了行政执法工作有序开展,明确了分工、细化了责任、建立健全了依法行政执法体系。
二、健全学法制度,增强依法履职觉悟
制定了年度学法计划,致力于提高部门职员尤其是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2016年度我局共组织集中学法6次,个人自主学法时间40学时,主要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通过对各类法制知识的学习,为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不仅丰富了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也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执法意识,更增强了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的觉悟。
三、明确行权责任,强调企业依法运营
首先,明确行权责任,共清理主要职责14项,具体工作事项41项,与部门间职责边界0项。行政权力33项、责任事项249项、责任事项依据312条,其中:行政许可1项、责任事项5项、责任事项依据5条;行政处罚29项、责任事项232项、责任事项依据290条;行政检查3项、责任事项12项、责任事项依据17条。通过对部门行权责任的认真清理,细化了股室职责、明确了人员分工,有利于行政执法工作有序开展。
其次,根据“三定方案”中县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大队的职责划分,其主要职责是:“受县粮食局的委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粮食收购者的资格及收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粮食加工经营者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地方储备粮、军粮供应、退耕还林粮食供应、水库移民粮食、救灾粮供应等政策性用粮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按照其主要职责,我局行政执法工作认真开展了2016年4月全国粮食库存质量检查、大小春粮收购执法检查、春季、秋季、冬季粮食安全储存检查、整治“转圈粮”专项检查、政策性粮食销售供应质量检查。共出动检查车辆16辆次、人员88人次,查处违规违法行为2件,依法规范了企业的经营行为,落实了监管责任,强调了企业依法运营,确保了全县无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四、规范部门行风,公开依法行政案件
经过一系列的学法活动,规范了职员的执法行为,改善了部门的行业风气,另外,将本部门发生的所有行权案件及时、规范的录入行权运行平台管理系统,真正做到了网上审批、网上公示公告制度,坚决杜绝“体外循环”现象。具体情况如下:
1.行权目录更新情况。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级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通府发[2016]61号)公布的目录清单,及时进行了对照更新,梳理后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29项、行政检查3项,共计33项行政权力。
2.行权平台运行情况。安排了责任心强、文化水平高、学习精神强的同志专门负责,确保了能够依法办理行权事项业务、正确操作“行政权力运行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软件,对发生的行权案件实时同步规范录入行权平台,杜绝了不录入和补录现象。
粮食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篇9
根据、司法部和你办《关于对“五五”普法和贯彻执行情况总结验收的指导意见》(司发〔〕2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局“五五”普法总结验收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自“五五”普法以来,国家粮食局按照全国普法办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精神、要求,根据新形势下粮食流通工作的新特点和各阶段的中心任务,及时安排和部署“五五”普法的相关工作,加强了对全国粮食系统普法工作的指导力度,加强法制教育和宣传,积极调研和解决普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国粮食系统行政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粮的能力和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粮食流通管理的法制化进程不断向前推进。
一、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确保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成立“五五”普法领导小组。“五五”普法启动后,为确保普法工作的有效落实,国家粮食局及时成立了“五五”普法领导小组,由分管法规和党建工作的局领导为组长,政策法规司相关同志为成员,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同时在政策法规司设立普法办公室,具体负责“五五”普法的日常工作。地方各级粮食部门,如广东、新疆、天津、湖南、安徽、江苏等省(区、市)粮食局也都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亲自挂帅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具体负责普法工作的处室和单位,保证了普法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建立了行之有效的领导体系和工作体系。
(二)制定粮食系统“五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根据“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要求,结合粮食工作的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全国粮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对五年内粮食普法的目标、任务和重点进行了规划和部署。同时,根据每年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印发的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结合粮食流通工作的重点,制定年度粮食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对每一年的普法工作进行安排,确保了普法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逐步推进。各地粮食部门也按照地方法制办和我局的部署,制定了年度普法的工作要点和重点。
(三)加强对“五五”普法验收工作的领导。今年是“五五”普法的最后一年,也是全面检验“五五”普法成果的一年。根据、司法部和你办对“五五”普法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我局及时下发了“五五”普法验收方案,制定了验收指导标准,并到有关省份实地了解“五五”普法验收的情况,督促各地做好验收工作。各地粮食部门制定了详细的验收方案和标准,采取实地检查、听取汇报、审阅档案材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开展了验收工作。安徽省粮食局制定了“五五”普法考核检查方案,实行中期检查评估,期末考核验收。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安徽省粮食局对全省17个市局进行全面检查,对23个县级局和部分省局直属单位进行了抽查,并对“五五”普法优秀单位进行了表彰。
二、积极开展普法教育,不断提高粮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
(一)建立了公务员法律学习、培训和考核制度。各级粮食部门都建立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定期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注重发挥领导干部讲师团作用。如天津市粮食局制定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安排》,每年安排两次法律知识学习,组织处以上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在公务员招聘过程中增加法律知识考试,并作为录用的标准之一。注重对公务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组织了《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行政复议法》、《中央储备粮管理条(来源:文秘站 )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及行政执法内容的培训,并对培训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考核奖励和提职的重要依据。广东省粮食局举办了全省粮食系统法制培训班,建立了干部学法考核登记制度。安徽省粮食局组织机关公务员参加省直机关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和依法行政培训,开展了粮食流通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活动,在“五五”普法期间,两次组织全省粮食系统干部职工进行考试,检验和巩固普法效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局建立了干部法律知识考核和奖惩制度,并组织全区粮食系统干部参加区普法办组织的公共法律考试,以巩固学习的成果。
(二)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普及法律知识。“五五”普法以来,各级粮食部门广泛利用报刊、影视、网络等大众媒体,通过在报刊上刊登法律 学习心得、通过网络解答社会各界有关粮食法律和政策的咨询、举办记者招待会和电视大赛等形式,广泛进行普法宣传。结合世界粮食日、“12.4”法制宣传日、宪法宣传月、安全生产月、法律法规颁布实施周年纪念日等,采取挂横幅和标语、张贴宣传画、文艺汇演等形式进行法制宣传。购买和发放相关的法律学习资料,并对有关粮食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汇总和编辑。邀请法律专家和教授举办法律知识培训班,播放法制讲座录像,组织观看反腐倡廉的警示教育片和其他法律短片。
(三)大力宣传《行政许可法》。《行政许可法》是一部规范政府行政审批行为的重要法律,全国粮食系统把学习宣传《行政许可法》作为进一步转变职能、推进依法管粮的重要内容来抓。国家粮食局成立了贯彻《行政许可法》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该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编印了《贯彻行政许可法知识读本》,邀请了国务院法制办曹康泰同志做行政许可法专题讲座,举办了国家粮食局机关行政许可法知识问答,并在全国粮食政策法规工作会议上邀请了国务院法制办的两位同志做《行政许可法》和依法行政专题讲座。各地粮食部门对这项工作也很重视,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举办了不同层次的培训班。这些活动的集中开展,加深了机关干部对该法的认识和理解,对规范粮食行政许可行为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深入开展《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两部粮食法规的普及宣传工作。这两个条例是规范粮食流通活动的重要法律,也是粮食部门依法管理粮食流通活动的主要依据,因此,自两个条例颁布之日起,我们就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一是开展《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的普及宣传工作。在国家粮食局政府网站开设专家论坛,邀请国内知名的粮食专家就条例的立法背景、重要意义、主要内容等谈见解和体会。举办了条例培训班、条例知识60问、条例颁布一周年知识问答和征文活动,邀请国务院法制办胡可明同志作条例讲座,编写了《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读本》,使条例的内容更加深入人心。
二是广泛宣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条例出台后,我局及时下发了关于贯彻实施条例的通知和条例学习宣传提纲。召开了全国粮食政策法规工作会议,对学习贯彻条例进行了部署,并对各地业务骨干进行了培训。举办了由各省粮食局负责同志参加的学习贯彻条例研讨班,组织编写了条例辅导教材。为推进粮食行政执法,举办了3期粮食行政执法培训班。各地粮食部门按照我局的统一部署,结合各地实际,制定了贯彻实施条例的具体意见和方案,开展了一系列学习宣传活动。甘肃、江西、青海、新疆等省(区)粮食局开展了条例宣传周(月)活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局还把条例译成维吾尔文,在维文版报纸上刊登,并组织了3期条例培训班。北京、河南、四川、安徽、山西、吉林、黑龙江等省(市)粮食局组织开展了条例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和征文等学习宣传活动。江苏省粮食局举办了全省各市、县(区)粮食局长培训班,并对全省从事粮食收购资格许可业务的人员进行了相关培训。安徽省粮食局结合粮食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工作,对市、县500多名粮食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并组织考试。四川省粮食局还对全省13700名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进行了条例及配套政策的培训。
5月,在《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之际,我局组织开展了大型的条例宣传和贯彻活动。向各地粮食部门印发了条例的宣传画,在粮食批发市场、超市、商场、大型粮食购销企业、加工企业张贴宣传。举办了条例一周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全国29个省(区、市)粮食系统的干部职工以及社会人士提交了64493份答卷。举办了以“依法管粮,放心消费”为主题的“国粮杯”《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电视大赛,6个省的代表队入围了大赛决赛。同时我们还在《粮油市场报》上开辟专栏,连续刊登了一组反映条例实施情况的文章。各地粮食部门也组织开展了大规模的宣传活动。安徽省粮食局发放了2万册条例宣传册,并在全省粮食展销会搭建展台,进行宣传。湖南省粮食局与省政府法制办联合举办了新闻会,以记者访谈、知识问答等形式在电视、广播、报纸上广泛宣传条例。江苏省粮食系统印发宣传手册9.5万多册,开辟宣传橱窗1153期,张贴宣传资料3万多份,使用宣传车553次,利用电视广播211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局抽调业务骨干送法下基层,既对条例的贯彻情况进行检查,又对基层执法人员、企业职工和个体粮商进行条例内容的培训。甘肃省粮食局向各地印发宣传材料30多万份,接受宣传教育的人数达到了200多万人次。这些活动的开展,使社会各界特别是粮食部门干部职工进一步了解了条例的主要内容,提高了他们依法行政、依法经营的意识。
三、“五五”普法取得的实效
经过五年来的普法教育和宣传,全国粮食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粮食机关工作人员和广大职工的法律素质明显提高,粮食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和粮食企业依法经营的意识逐步增强,公平竞争、活而有序的粮食市场氛围正在形成。
(一)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观念和法律素质明显提高,学法、用法、知法、守法的风气逐步形成,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增强。近年来,我们接到了许多法律咨询电话和信件,有粮食行政管理机关的人员咨询相关法律条款的理解和运用的,有企业职工咨询企业改制过程中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还有咨询如何处理与行政管理机关之间的冲突的。这表明,随着法制建设和普法工作的推进,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观念正在逐步为人们所接受,法律已经成了处理各种纠纷的有力武器。
(二)粮食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不断增强。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之前,粮食行政管理方式主要是依靠行政手段。《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颁布,标志着粮食流通管理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我们结合《行政许可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实施,对两个条例进行了重点宣传,使机关工作人员明确了法律赋予我们管理粮食流通活动的职权,明确了哪些事情应该而且必须做,哪些事情应该交由市场去调节,在履行职责方面,既不缺位也不越位。同时,注重程序法的普及,避免因程序不当影响行政管理的效果。经过普法,粮食行政机关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管粮的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中能自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行使行政职能,实现了管理方式由主要靠行政手段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的转变,行政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也得到了明显提高。
(三)促进了粮食流通活动的有序开展。通过法律宣传,广泛普及和宣传了国家宪法和其他的法律法规以及粮食专业法,在全社会营造了知法守法、依法经营的良好氛围,促进了粮食流通活动的有序开展。种粮农民了解了国家的粮食法 律和相关政策,在购销活动中能够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权益。粮食消费者学到了辨别粮油品质和等级的方法,从而能够更放心地消费。粮食企业提高了合法经营的意识,自觉遵守国家关于粮食收购、储存、加工、运输等的相关要求,建立粮食统计台账,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按照市场化的原则,加快了企业改制的步伐,依法妥善处理了改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粮食购销活动中带头执行国家粮食政策,发挥主渠道作用。粮食行政管理机关进一步转变职能,严格规范行政行为,依法加强对粮食市场的监管,减少了因管理不当而产生的各种摩擦。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运作和谐的粮食流通市场正在逐步形成。
四、当前普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设想
总的看,全国粮食系统“五五”普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各地普法进展情况不平衡,有些地方的领导干部对普法工作没有给予充分重视,对学法用法的重要作用认识不到位,普法工作开展的不够深入。二是有些地方和同志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不够系统和深入,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普法人员和经费在有的地方得不到保障,普法材料缺乏。尤其是市县级粮食部门,人员编制少、经费紧张,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普法活动的开展。
粮食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篇10
我校遵照县教育局的指示精神,针对两年多来我校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情况如下:
一、组织领导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健全,并能够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人员的变动随时调整充实。领导小组由校内主要领导负总责,副校长具体负责,由派出所所长任法制副校长;各种制度、普法领导小组人员名单上墙,普法工作有计划地进行。
制定了五五普法实施方案,并能在实行中有计划、有步骤地认真组织实施。普法领导小组每学期召开四次联席会议,每年进行两次聘请派出所相关人员的法制讲座。定期研究、检查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各有分工、职责不同,并能根据实际情况每学期组织一次依法治理活动检查。
二、组织活动,规范教学
我校制定了严格的学法制度,并能按规定进行法律知识学习和培训,在学习和听报告中留有学习笔记,每年组织一次学生法律知识考试和教师法律知识考试,认真阅卷并进行成绩登记造册。领导干部每年的学法时间不低于48小时,并能够把学到的法律知识运用到生活中去,提高了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尝到了学法依法用法的甜头。如校内安全,教师都能够依法保障学生安全,防止违法事件发生。每学期聘请法制副校长来我校上课,规范了法制课的教学,做到有教学计划、课时、教材、师资,真正的做到了“四落实”。
三、全民普法教育
在五五普法学法的活动中,我校要求教师每天晚上收看法治频道节目1小时,教职工参与率100%,极大提高了法律意识。学生学法也很积极,并由学生带动家长,形成学法普法氛围。通过学生组织家长参与,争创遵纪守法户、遵纪守法教职工、综治模范户等活动,我校五五普法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全体师生人人学法守法用法,取得了良好效果。在这两年中,涌现出了遵纪守法先进人物、先进家庭很多。
在活动中,形式多样,采用适合表少年特点的方式进行教育,让学生自己组织模拟法庭进行自我教育等。都收到了良好的实效。
四、基层依法治理。
通过普法依法治理,我校加强了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加强了调查和理论研究。积极探索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有效途径,不断提高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成效。全体教职工知法懂法守法,学生人人学法、懂法,人人守法良好局面已经形成,依法治理工作在各个层面全方位展开。学校秩序稳定,精神文明,全体师生精神面貌焕然一新,给学生创造了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两年多来,没有发生一起违法违纪事件。
加大了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的经费投入,加强了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基地建设,保障了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有效运转。
(学校五五普法自查报告)
几年来,我校的“五五”普法工作在上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和指导下,学校成立了依法治校领导小组,紧紧围绕“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从提高认识、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组织领导入手,坚持“五抓”,即抓落实、抓重点、抓提高、抓深化、抓创新,有利地推动了“五五”普法工作向纵深发展。在办学过程中,始终坚持“依法治校,文明建校、科研兴校”的办学思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开展学法、知法、守法活动,大力提高师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依法治校领导小组,制定了《“五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法制工作计划,聘请了公安干警王占鑫同志为学校法制副校长,以维护广大师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提高学校依法决策,科学管理的水平,现将学校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普法工作保障机制
做好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法制教育宣传工作,领导重视是关键,组织落实是保证。为此,我校在“五五”普法活动中制定了普法方案,成立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事机构健全了,领导小组的职责明确了,工作流程完整了,并能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人员的变动随时调整充实。普法小组由单位领导负总责,职责分明,形成合力,从而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开展普法工作。
二、加强舆论宣传、形成良好普法氛围
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为教育系统普法工作顺利开展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1、在开展“五五”普法的这几年中,我们严格制定“五五”普法规划,将“五五”普法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学校相结合,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我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每年学校计划中,从而保证组织实施过程有理有据;
2、在学校的橱窗开辟了普法专栏,大力宣传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要求全校教师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学习法律法规、教育政策;
3、每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我们都要邀请法制副校长到校进行普法知识的讲座和宣传;
4、利用教师会、家长会、座谈会、班会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形成良好普法氛围。
三、规范办学行为,依法管理学校
1、建立完善的领导体制,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实施民主集中制,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凡重大事项均在通过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学校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形成决议后执行,实行了校务、政务公开。
2、健全安全工作的各项制度,着重做好校园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查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进行彻底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加强校园的治安管理,学校专门聘请一名保卫,与值日教师值班,确保学校良好的治安环境;加强学校消防和用电管理。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及时更换老化电线,确保学校用电、用水安全;制定了安全方面的各项应急预案,确保在紧急状况下,师生能够迅速疏散,同时利用班会、晨会时间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防自救能力。
四、注重规范化,变突击性教育为经常性教育
随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不断健全和完善,尤其是“依法治国”的观念的进一步深入人心,中小学要加强法制教育,培养学生成为知法、懂法、守法的公民的意识已经成为广大教育工作者的共识。近年来,我校在普法教育中,注重普法教育的规范化,落实普法教育在学校德育中的重要地位,使普法教育成为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成为学校的一项日常工作。
1、定期请我校的法制副校长给全校师生上法制课,学习有关普法教育的文件、文章,剖析现实生活中中小学生因不懂法而走上犯罪道路的案例,尤其是近年来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有关案例。使全校师生从活生生的事例中进一步认识普法教育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2、我们根据学生品德发展心理,遵循学生道德发展的基本规律,按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中小学法制教育的要求,构建普法教育系列。我们以广泛宣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多种青少年法规为重点,开展了“构建和谐班集体塑造学生健全人格”为主题班会,着力使学生在校做一个好学生,在家做一个好孩子,在社会上做一个好青少年。从而初步形成了具有我校特色的普法教育系列。
五、着力实效化,变务虚性教育为求实性教育
在普法教育中,我们着力于求实求效,努力改变过去普法教育中存在的空洞说教、强硬灌输的费时费力而又没有效果的教育方式方法,提高了法制教育的实效性。
1、普法教育与行动落实有机地结合起来。我们一方面加强法制知识的教育,充分发挥以政治学科教学、班会课教育等为主体的课堂教育的主渠道作用。政治老师在上法律教育课时打破封闭教学,树立开放的教学观,采用谈话与讨论相结合的方式,针对学生的年龄特点、学习与生活实际,选择典型条例或事例,激发学生主动参与,让学生用身边的事例学法、说法,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使学生想学、爱学,以此来掌握和运用好各种法律意识。老师在教学中还讲过一些做人处事的道理,教育学生如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防止不法侵害,避免意外事故。学校法制副校长定期来校了解学生情况,及时有针对性地举办法律知识讲座,为学生指明人生的方向。另一方面,我们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活动,如法律知识竞赛,法制征文比赛,法制演讲比赛,参观交通安全法制图片展览等实践活动,让学生在活动和参与中接受教育,增强了法制教育活动的实效性。
2、把预防在校学生违法犯罪是学校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一个学生犯罪对一个家庭来说,是百分之百的损失,犯罪对家庭、对社会、对学生本人造成的危害是十分严重的。因此,我们高度重视预防在校学生的违法犯罪工作,下大力气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要求在育人的岗位上多给问题学生一份关爱,为他们创造一个转化的良好环境。班主任和任课老师不仅深入了解问题学生家庭的情况,了解学生在家的生活、学习环境,甚至还要了解学生所在周边环境的情况,并经常同家长联系,共同做好教育转化工作,对家庭特殊的学生更多地给予关心,送去温暖,对有心理问题的学生给予耐心的疏导。经过一段时期的教育转化,许多问题学生在学习和行为习惯等方面都有了显著进步。
3、为使法制教育收到更好的效果,我们学校还定期县交警队同志为学生作交通法规教育报告,观看交通知识录象和宣传展板,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和青春期教育。学校还通过家长会、告家长书、家访等途径,加强对家长的法制教育,组织家长学习有关法律,指导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对子女的法制教育,形成了立体化的普法教育局面。
六、突出主体性,变被动式教育为主动式教育
现代教育理论启示我们,学生既是教育的对象,又是教育的主体,他们具有主观能动性,尤其是当代学生,其自我意识已日趋强烈,因而我们法制教育要充分考虑学生自我意识的发展特点,把学生放在一定的主体地位,引导学生主动地参与到普法教育的活动中,变被动教育为主动教育,促使法制教育的内化。
1、在普法教育中我们要求老师要尊重学生的意愿,尊重学生的人格。在教育中以民主、平等的态度来对待学生,不是以权威者、法官的身份,更不以审判员的身份,高高在上地去“管”学生,而是放下架子,蹲下身子来,以生活上的“朋友”、学习上的“伙伴”的身份与学生一起学习。由于我们是以平等的态度来要求、管理学生的,学生真切地感受到来自老师的平等关怀,对老师由“敬而远之”变为“乐于亲近”,也自觉地按照规范去约束自己的行为。
七、存在的不足:
1、由于条件所限对学生进行普法教育,教育的途径还不够宽泛。
2、对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程度还不够,法制教育的内容、形式还比较单一,缺少丰富性和多样性。
以上是我校开展普法工作的总结。在以后的普法工作中,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进一步加强法制教育,坚持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展视野,发扬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精神,努力学习教育发展观,进一步为建设和谐校园而努力。
(财经大学“五五”普法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36号文件精神,我校对“五五”普法工作进行了自查。我校在围绕教学、科研这个中心工作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五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提高,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自觉性明显提高,为推进依法治校进程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现将我校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随着全民普法教育的深入开展,我校紧密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保障学校“教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教育职能和“提高科研水平,为经济发展献策”的社会职能的高效完成,培养高素质的创新型人才,建设安定、团结、健康、和谐的校园。年,学校制定了《财经学院普法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年—年)》(院发169号),成立了普法领导小组,组长由阿斯哈尔·吐尔逊校长担任,成员分别为组织、宣传、纪检、学生处、团委、公寓中心、保卫处、马列部、法学院的初级领导。年初为保证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机构和人员的健全,根据学校人事调整和工作需要,学校再次调整了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在原有成员的基础上,增设一名校党委副书记为领导小组副组长(新财校发16号文件)。
另外,为了加强领导对“法治进学校”工作的领导,年下半年我校成立了以党委副书记、校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律进学校”活动领导小组。学校“法律进学校”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校办,党校办主任乔刚同志兼任“法律进学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由党校办、宣传部、综合治理办公室的5名人员组成。组织机构的建立与健全为我校“五五”普法工作以及“法律进学校”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了组织保障。
我校各二级单位也高度重视实施“五五”普法的工作,坚持各部门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建立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工作责任制,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力戒形式主义,讲求实效。各二级单位建立实施“五五”普法工作的领导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领导职责,建立定期会议、工作汇报、工作督察、考核评估等工作制度,把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纳入年终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考核体系,保证了普法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认真落实,分步推进
根据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和《自治区“法治进学校”活动实施办法》以及《自治区教育系统开展“法治进学校争创依法治校示范校活动”的意见》等系列文件精神,我校研究制定了《财经学院普法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年—年)》、《财经大学“法律进学校”活动实施方案》,每年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和年度普法工作总结。分步推进法律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我校“五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目标是:通过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法制教育和“法律进学校”活动,教育全体师生员工学法律、知荣辱、明是非,着力培养师生的爱国、守法、权利义务意识;着力提高师生的宪法意识和法律素养;着力使师生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进一步完善学校的管理制度、工作机制和民主监督,切实维护学校、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推动学校依法办学、依法管理。在校园中营造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和良好的育人环境,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校进程奠定基础。重点解决以下问题:(一)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治理工作,严防宗教干预教育和向学校渗透,确保校园安全稳定。(二)重点解决贫困生的问题,通过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特困补助、奖学金、社会赞助等多种方式,使贫困生不因缴不起学费而辍学,促进教育公平。(三)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公平公正的解决教师职工在职称评定、福利待遇、进修、培训等方面的争议。(四)尊重和保障学生人格及其他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坚决杜绝体罚或变相体罚及侮辱、歧视学生的现象发生。
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师生法律意识
我校一方面利用课堂的主渠道,开设法律基础必修课程,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学校现有10余名民、汉专职教师承担着全校的《法律基础》的授课任务。另一方面,学校充分发挥多种教育阵地作用,通过举办法制文艺演出、模拟法庭、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现身说法、法制征文、深入法院(检察院)等实践基地进行实习、开展法律咨询等学法用法实践活动,指导、鼓励和帮助学生积极参加各种法制实践活动,在实践中增长法律知识,有效防止了治安案件和一般刑事案件的发生,多年来保持校园安全稳定,荣获乌鲁木齐市治安模范单位;学校已连续19年获得自治区级文明单位称号。
在学校管理方面,成立了专门的法律事务办公室,常年聘请学校法律顾问,重大事项请法律顾问参加决策,保证了学校的合法权益。在教职工学法教育中,学校积极开展宪法、高等教育法、物权法、新合同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学习宣传与普及,提高了师生员工的法律意识,为大力推进依法治校进程奠定了思想基础。据统计,在近五年中,共组织全员法制培训12次,培训105000人次。
“五五”普法启动至今,我校的各二级单位建立了法制教育工作档案,我校在学法的同时,强化措施,以考促学。在宣传教育中注重学法与用法的结合,注重学法与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结合,注重与思想道德建设的结合。努力实现了由提高教育职工法律意识向提高教职工法律素质的转变,全院教职工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法律知识考试参考率达到5000多人次,合格率100%,并将年度的普法成绩登记造册,作为教职工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建章立制,加快依法治校进程
加强制度规范是依法治校健康有序推动的必由之路。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进程方面,我校实行了校务公开制度,加强民主管理。一是落实教代会制度;二是招生公开制度;对招生计划,录取标准与录取结果实行公开;三是学生切身利益相关事项公开制度。凡涉及学生的推荐条件、特困生补助、获得奖学金、助学金和受奖受益学生名单实行公开;四是提拔领导干部公示制度与干部公开选拔、竞聘制度。此制度从年起开始实行;五是教职工利益公开制度。凡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住房分配、奖金分配等实行公开制度;六是在学校明显位置设置举报监督栏,接受社会各界对学校各项工作的监督;七是实行学生学费收缴公示制度。学院校务公开的推行,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增强了教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加快了学校依法治校的进程,同时也促进了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投入到位,为深入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奠定坚实基础
俗话说“军马未动,粮草先行”。普法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一定的财力,物力支持。如果没有了物质保证,一切都成为一句空话。“五五”普法启动之初,校党委从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出发,“五五”普法宣传教育专项经费按照教职工及学生总数核算。每年用于购买普法书籍、辅导资料、宣传图片和各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支出达2万余元。随着学校的扩招,学生人数增加,普法教育经费也随学生人数的增加而增加。如遇重大临时性工作,按有关审批程序追加专项资金,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完成。投入的到位,为普法教育奠定了坚持的物质基础。
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五年多来,我校五五普法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一是学校个别单位对普法工作的重视不够;二是普法教育形式创新不够。学校普法工作虽然一些好的形式得以继承和发展,但面对建设高水平财经大学的新形势下,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需认真研究;三是外来流动人员的普法工作需要深入。对学校基本建设的临时施工人员的分散性、工作流动性等原因,这方面工作始终是一个难点。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普法工作切实加以解决。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校将以科学发展观引领全局,围绕中心工作,创新体制、机制,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推进依法治校进程。具体讲:一是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和我校“五五”普法规划、《财经大学法律进学校活动实施方案》,认真研究和借鉴兄弟院校在普法教育方面的新举措、新做法,走出一条具有特色的法治建设新途径,实现学校法制教育的工作目标,开创我校依法治校的新局面。二是着力提高机关干部和教师的法治理念,形成浓厚的法制氛围。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广泛形成教职工学法用法的良好风尚。把依法办事能力和法律素养的高低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把依法办事能力和法律素养的高低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三是继续推进责任追究制。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建立考核机制,做到处罚有依据、行为有规范、过程有监控、违法有追究。四是抓住重点,推进“法律进学校”活动的开展。深入开展与高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经常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校干部职工和学生的法律意识,为建设高水平财经大学营造良好的法治
(开学工作迎检自查报告)
根据市墉桥区教育局教督1号文件精神,我校于月日上午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学习了区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安排学校新学期开学工作,并向全校印发了相关文件。次日上午召开校长办公会议,分配迎检工作,细化布置、合理分工,层层落实、并成立了考核考绩领导小组,以迎接区教育局的春季开学检查工作。
我校于月日学生注册、报到,月日正式上课,至今为止,学校各项工作已步入正轨,全体教职工以饱满的热情投入教育教学工作,学生认真学习。学校秩序井然,现将对开学以来的各项工作的自查情况报告如下,恳请指导:
一、校园环境管理
校园是学生学习、生活、教师工作的重要场所,我校一直将学校环境卫生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开学之前,便安排教职工对学校卫生进行整体打扫,并对学校各教室玻璃及卫生死角进行清理。学生入校后,政教处将各班卫生区统一划分,月日下午各班级组织卫生大扫除,学校进行卫生评比并公示检查结果。校园内教学区、生活区及活动区均干净清洁。同时,我校建立有长期的卫生检查制度,设立专门的卫生保洁员,并形成了完备的卫生检查记录制度,定期评比,定期公示,将卫生评比情况与班级及教师考核相挂钩,促进各班对卫生工作的重视,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学生的个人卫生。
我校一向重视校园文化建设工作,各班教室、教学楼走廊、宿舍楼走廊、食堂餐厅等地方张贴有校风、校训、名人名言及有关规章制度等标牌,形成了良好的文化氛围。在校园橱窗内,定期更换学生及教师员工的各类作品及考核结果,成为学校校园文化特有的展示区域。
我校绿化面积占学校总面积的50﹪,从建校伊始,就致力于创建花园式校园,在校园绿化上,坚持“三季有花,四季常青”,定期对校园内花草树木进行管理,保证校园绿化工作积极开展。
二、教育教学工作管理
1、各种计划的制定
计划是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指南和保障。新学期伊始,学校以区教育局工作要点为指导,制定了科学的、符合校情的工作计划。学校各职能部门也在第一周内制定了科学合理的工作计划。我校于2月10日印发学校本学期工作计划及行事历,作为各科室开展工作的依据。全体教师在认真钻研教材、课标的基础上,制定了学期教学计划和所任其他工作的相关工作计划。本学期将紧紧围绕计划开展工作,注重过程落实,确保计划的可操作性,为学校各项工作取得更优异的成绩而起到领航作用。
2、各项制度建立
学校的各类规章制度,是确保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在建校初始,我校就根据寄宿制学校的特殊性,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具有极强的科学性及可操作性。
本学期的各类制度,是沿用年秋季制定的制度。各项制度公开、透明,科学合理,符合校情。为了便于各项工作的评价考核,本学期不做较大修订,同时,我校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还制定了学习困难学生以及行为偏差学生帮教措施。
3、我校对教师备课有严格的管理制度,教师教案在上课之前必须要经过教研组长审核、教务处长批准及分管校长签字等手续方能上课,不符合规范的教案一律不能上课。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足课程,开齐课时。本学期为了增强教师的工作责任心,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办家长满意的学校,学校制定了科学合理的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评价方案,将教学质量与工资报酬挂钩。真正体现了多劳多得,奖励先进,激励后进,较大的调动了教师的工作热情,确保教学质量有较大幅度的提升。
我校课程安排科学合理,在保证学生正常学习的同时,充分考虑青少年学生身体发育的需要,适时安排早操、课间操及课外活动时间,确保学生有足够的锻炼时间,真正做到了“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
鉴于我校属于全寄宿制学校,在保证学生正常学习及生活的同时,我校主抓对留守儿童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留守儿童档案,建立班主任联系制,定期与留守儿童家长进行沟通和交流,汇报学生在校表现及身体健康状况,做到“让家长放心,学生开心”。
学校正常上课期间,我校由校领导牵头、专人负责对学校每日基本情况及突发事件进行记录及解决,确保学校每日的工作正常开展,事事有人抓,处处有人问。
三、学额巩固情况
截至目前为止,我校入学情况正常。
四、师德师风建设情况
师德师风建设是教师队伍素质稳步提升的重要保证,为此,我校专门成立德育领导小组,每周四召开教职工政治学习,对教师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职业理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及心理健康教育,并组织广大教师深入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义务教育法》、《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教育法律法规及时事政治。
五、安全工作管理
安全工作是学校是一切工作正常开展的基本保证,开学初,学校全体行政和安全检查员对学校设施设备进行了拉网式大检查,组织学生清理了卫生死角,清除学校重大安全隐患,并完善了学校应急制度。
学校落实了安全卫生周检、月检查制度,并形成较完备的安全卫生检查记录。学校与处室,处室与教师层层签订了安全工作责任书,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并设有安全工作联络员。
六、学校周边环境治理
我校坐落于市大学城,周边环境幽雅,校园周围无网吧、游戏室等游戏场所,为学生构建了绿色的学习空间。同时,学校为保证学生人身安全,实行全封闭式半军事化管理,进出学校均要经过一系列手续,门卫二十四小时值班制,校园内有校领导巡视、专人巡逻,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进行。
七、收费与经费管理
本学期,我校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执行收费标准,并将收费标准公示在人群集中的场所,已接受监督。在开学第一周之内,学校后勤人员对所有费收情况进行了认真清理。所有收费教师均与出纳结清帐务,无挪用公款现象。学校并进行了较科学的经费收支预算。
作为新建学校,由于时间仓促、经验不足,很多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1、基础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完善。校园内由于不断进行施工建设,存有一定的建筑垃圾。
2、校园文化建设正在进行安装,一部分教室已安装完毕,一部分仍有待于安装。
3、理化生实验室、图书馆、阅览室、语音室等正在筹建中。
希望区教育局对我校多加指导和监督,以利于我们不断纠正问题。学期伊始,我校将在各项工作上加大力度,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从严治校,以更高的工作热情和更大的干劲,加快学校发展步伐,争创同类学校中的先进!
(粮食局“五五”普法自查报告)
我局“五五”普法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粮食局和市创建办的指导下,按照《市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成委发44号)的要求,认真落实普法依法治理目标责任制,积极稳妥地推进粮食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根据市创建办《关于在全市组织开展“五五”普法自查迎检暨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成创建办〕1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局开展“五五”普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加强普法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制定粮食行业“五五”普法规划
我局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年,根据《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成委发4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加强粮食法制建设,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粮,促进粮食行业和谐发展,我局专门制定了《全市粮食行业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了今后五年全市粮食行业法制宣传教育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同时要求各区(市)县粮食局、城区分局和市粮油储备有限公司联系单位自身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思路,抓好《规划》的落实。
(二)建立普法工作组织领导机制
为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全市粮食行业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各业务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将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听取情况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两次会议,研究部署年度工作,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同时布置,做到了年初有安排,年内有检查,年终有总结。
(三)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我局认真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政策法规处负责日常具体工作,起好组织协调作用,各处室负责人为处室普法责任人,结合各自业务工作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到了“四落实四有”,即机构落实、制度落实、经费落实、任务落实,有计划、有重点、有检查、有创新。
二、围绕中心工作,切实做好普法教育工作
(一)突出抓好《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和重要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组织开展了学习宣传宪法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的主题活动,教育机关干部牢固树立宪法意识,自觉维护宪法权威。广泛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和依法管理全社会粮食流通工作,在粮食系统开展《宪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有关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按照市创建办的安排,我局组织机关和分局的干部参加了全市干部法律知识考试。使广大干部增强了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理念。
(二)深入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着力提高依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重点围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健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安定有序。市粮食局青羊分局在社区组织开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同时,还向社区群众宣传家庭粮食如何保管、健康消费等有关知识,得到了社区群众的好评。市粮食局金牛分局所辖地区是粮食批发市场的集聚地,组织人员到市场,与市场管理方一道,摆摊设点,宣传粮食法律法规,指导市场经营人员依法经营。崇州市和郫县粮食局在大小春收购期间,组织宣传车送法下乡,到田间村头向农户宣传粮食收购的法规,让农户知晓,帮助农户维护自身的权益。
(三)认真落实《、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通知》要求,针对粮食系统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不同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活动。在当地电视、报纸上宣传,在社区开展粮食食品安全宣传的同时,宣传粮食法规,宣传车走村串户,利用农村集市,散发宣传资料,开展法律咨询,提高了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市粮油储备有限公司在企业组织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向职工宣传《劳动法》等与职工有关的法律法规,帮助职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四)认真开展公务员学法用法活动,推进“法律进机关”。组织机关干部学习《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把法制学习作为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制定学法用法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五)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意见,建立健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培训、考试考核、学法情况登记等制度。凡市法制办、市司法局组织的领导干部法律讲座,我局都派局级领导参加。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情况的考核,并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把普法教育纳入领导干部培训计划,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培训工作。
(六)利用“12.4”法制宣传日,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每年的“12.4”法制宣传日,我局组织全市粮食系统干部深入企业、市场、农村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会同省粮食局一道,召开粮食加工、经营企业负责人座谈会,向他们宣传法律法规,听取意见,帮助我们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在社区、场镇摆摊设点,发放宣传资料,进行法律咨询,解答问题。
三、着力提高粮食行业法治化管理水平
(一)认真制定粮食行业依法治理规划,积极推进行业依法治理工作。按照市创建办、市法制办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我局每年将行业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工作目标,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督促基层搞好依法治理工作。
(二)建立法律顾问和法律咨询制度,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实施重大决策咨询和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格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我局建立健全了法律顾问和法律咨询制度、重大行政决策论证审查、公示、听证制度,局机关专门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凡需征求法律顾问的事项,事前必须提交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论证,法律顾问要提交法律顾问意见书。局党组对粮食系统重大事项的决策,坚持做到事前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尤其重视不同意见,经过多次反复论证,提出可行性方案,确保了局党组决策的合法性和科学性。
(三)扎实开展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工作,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政务公开取得实效。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部门内审批事项集中办理工作,优化部门内部组织结构,建立健全审批和监管的工作衔接机制,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服务和事中、事后监管,努力实现管理与服务有机结合。同时,我局还配合有关部门建立了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子系统,提高对行政审批的监督实效。
2、推进行政审批中介前置审查制度改革,大力精简审查事项。我局行政许可项目《粮食收购许可证》已纳入市政务中心综合窗口统一办理,对企业和个体行政许可申请,主动与他们进行沟通,在掌握情况的基础上,力争简化审查事项。
3、清理企业年检(年审)事项。对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年检(年审)审批事项一律取消,推行联合年检、网上年检。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规定,我局行政许可事项没有年检(年审)要求,也没有擅自进行年检(年审)。
4、认真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措施,坚决纠正以备案名义搞变相审批等问题。我局除《粮食收购许可证》纳入政务中心统一办理外,没有擅自设立审批事项,也没有以备案名义搞变相审批的现象。
5、积极推进行政工作从结果公开到过程公开,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完善行政权力清单,完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制定局机关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行政权力编码规则。
6、围绕城乡统筹和灾后重建,积极开展立法调研。年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市人大代表王景荣等代表提交了《关于尽快制定市<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议案》,局党组高度重视人大代表的议案,结合我市粮食流通现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视察和座谈,听取意见。同时,由分管领导带队,赴外地粮食流通地方立法搞得好的省市进行立法考察,学习外地的先进经验。
7、认真清理规范性文件。按照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目督办《关于下达市年度清理规范性文件专项目标的通知》(成府法31号)和《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清理规范性文件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成府法33号)文件要求,制定了清理规范性文件工作计划,由政策法规处牵头承办,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密切配合,其他相关处室协办,保证了清理规范性文件工作专项目标顺利完成。年月日至年月日。我局共发文件2383份,其中规范性文件18份,主要是系统内部工作安排意见,不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同时,协助市法制办对我局代拟的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13份文件进行了清理。
8、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实行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制度,和重要规范性文件备案公示审查制度,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监督检查,做到了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9、规范行政执法
我市粮食行政执法人员按照《四川省粮食行政执法与行政处罚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大、小春粮食收购、重大节假日,开展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执法。严格按照法定依据和程序实施执法行为。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加强了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建立了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购买了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软件,并按时参加市法制办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工作。
10、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基础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做好行政复议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咨询工作,普及粮食行政复议法律知识。二是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在局机关设立行政复议受理处室,方便群众行使诉求权利,严格执行受案范围规定,要求凡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必须受理。三是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质量。我局明确提出,对行政复议案件要高度重视,要充分运用和解、调解手段,对涉及自由裁量权的案件进行调解,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效率。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复议责任追究制度。近几年,我局无行政复议案件发生。
11、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扎实做好工作,确保粮食系统稳定。认真落实工作逐级负责制,一是落实领导接待日,及时处理有关问题。二是坚持以人为本,对涉及职工权益的问题,本着尊重历史、妥善解决的原则,凡符合政策规定的事情,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及时给予解决,凡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事情,认真做好热情耐心的政策解释工作。三是落实首问责任制,首问责任人不论询问的内容与本人职责是否有关,都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脱。对粮食改制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进行梳理、分析、研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制定了维稳工作预案。对上访群体中的重点人员,加强与所属区政府维稳办、社区、派出所沟通和联系,采取有效措施,实现了稳控化解。近几年没有发生一起到省、市政府群体性上访事件,确保了粮食系统的稳定。
(四)深入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创建活动,积极探索依法治理工作的有效实践方式。
通过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创建活动,机关干部进一步明确了要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方便群众,提高机关办事效率,自觉为建设法治政府(机关)的目标而奋斗。强化了“以人为本,以客为尊”的规范化服务意识,增强了主动参与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的意识。按照市委提出的推进机关办事效率持续提高,工作作风持续转变,履职能力持续提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持续改进的具体要求,突出重点,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创新行政管理体制,优化行政运行机制,提高依法行政服务水平。
(五)深入开展专项依法治理,促进依法治理全面开展
1、组织开展了全市大、小春粮食收购专项执法工作。每年月和月,按照省粮食局的统一安排,我局组织开展了全市大、小春粮食收购专项执法工作,通过专项执法,维护了全市粮食收购秩序,严厉查处违法收购行为,保护了种粮农民和粮食经营者的合法利益。期间,我局由局领导带队,组织有关处室工作人员,深入14个区(市)县就大、小春粮食收购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据统计,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270人次,检查粮食收购网点680个,检查粮食收购者702个。
2、完成了全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认真制定了全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工作方案,年月初开始,先后进行了企业自查、市级普查、省级复查和国家抽查,组织检查人员1000多人,按粮权关系共查46个企业,近140个储粮库点,近900个仓间,粮食近30万吨。清仓查库工作期间,多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清仓查库工作进行巡查。通过检查,全市库存粮食账实相符、帐账相符,粮食品质合格,储存安全。
3、在元旦、春节和国庆期间组织开展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执法行动。每年元旦、春节、国庆期间和五月份,先后4次组织各区(市)县粮食局对粮油市场进行专项检查,积极与工商、质检、卫生、物价加强工作联系,开展联合执法,加大执法力度,重点检查粮食批发市场、大型超市、放心粮油连锁店,确保了全市粮油食品的安全和市场稳定。
四、积极推进普法教育形式的创新
法制宣传教育是普法教育的基础。近几年,在普法教育方面,我局针对不同教育对象,有重点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一)加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粮食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做到了带头学法用法,采取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坚持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对重要的法律法规采取集中学习的方式,帮助大家共同理解学习,领导干部主动参加法律知识讲座和法律知识年度考试。通过普法,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干部和机关公务员在粮食流通中依法管粮的工作职责,促使大家严格按照法律赋予的职权和法律规定的程序办事。
(二)加强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各区(市)县粮食局和城区粮食分局建立了粮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将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特别是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负责人的重要依据,每年的法制教育和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40小时,企业职工学法用法受教育面达90%以上。
(三)加强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向种粮农户宣传粮食收购政策,宣传国务院一系列惠农政策措施,进一步提高种粮农民的积极性,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帮助他们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采取多种形式,向粮食经营者宣传《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进一步强化粮食经营者遵纪守法,培养他们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的观念;向广大粮食消费者宣传粮食消费的权益,促使他们合理消费、健康消费。
五、强化普法教育工作保障
(一)认真落实普法依法治理目标责任制。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全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目标管理责任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责任制,与评先创优工作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挂钩,作为年度工作考评内容。市局成立了组织机构,各区(市)县粮食局、城区分局、市粮油储备有限公司成立了普法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单位“五五”普法具体实施方案。
(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制度健全。制定了一系列普法教育规范性文件,以制度规范普法教育工作。建立和完善了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年度工作汇报、工作督查制度,切实加强对粮食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
(三)落实普法经费。为确保“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局机关和对普法所需经费给予了全力保障。
(四)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监督检查制度。认真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落实,市局组织人员,针对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及时进行检查。年度考核中,对工作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总结和推广好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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