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审计方法十篇-欧洲杯买球平台

时间:2024-05-23 17:44:45

应收账款审计方法

应收账款审计方法篇1

一、取得应收账款明细表

审计人员应首先要求被审计单位财务部门编制应收账款明细表。明细表上应包括客户名称、欠款金额、托欠时期等内容。由于该明细表是由企业自行编制的,因此,对其独立性、可信性要加以证实。审计人员应对明细表总数应进行复核验算,与应收账款总账和报表进行比较,如果三者金额不一致,则要求财会部门找出差异存在之处及原因。

二、运用分析法进行审查

审计人员应运用分析程序,分析应收账款、营业收入的变动,验证其是否合理。具体做法是:分析应收账款周转率或应收账款周转天数、每个主要客户的平均余额、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的百分比、应收账款的账龄、坏账准备占应收账款的百分比、坏账费用占赊销净额的百分比;将本期应收账款的余额跟上年相比,了解其变动趋势;将本期期末应收账款占本期销售额的比例,与上年度期末应收账款占上年度销售额的比例相比较;或将本期赊销收入净额占平均应收账款金额的比率与上年相比。通过分析比较,根据其比率及其趋势变化,从中找出符合正常规律变动情况,从而抓住进一步审核的重点。

三、函证应收账款

审查应收账款是否真实、正确,由审计人员直接向债务单位函证是最重要和具有决定性意义的方法。通过函证是对客户是否存在,以致资产是否存在的最好证实。函证的范围和对象要根据应收账款内部控制的可靠、函证方式、以前函证结果、应收账款的重要性而定。对于金额较大,拖欠时间较长的应收账款要作为必须函证的项目。如果内部控制有缺陷,以前函证发现重大差异或采用否定式函证,则增大函证范围和数量。

向债务单位函证过程由审计人员控制,有两种函证方法:一种为肯定式或称积极式函证,既向债务单位发函后,请债务单位必须向审计人员回函,答复询证函上所列金额是否正确;另一种为否定式或称消极式函证,既向债务单位发函后,请债务单位仅在结欠有错误的情况下回函审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两种方式可以结合使用,比如对应收账款金额较大的有理由相信欠款可能会存在争议、差错等问题的可采用肯定式,对应收账款金额较小、有关内部控制有效、预计差错率较低、审计人员认为被函证人能认真处理询证函的可采用否定式。在采用肯定式函证方法时,如未能收到对方的回函,则应继续发函或派人前往调查,如果债务单位的复函与账列欠款额有重大差异的,也应作进一步调果查。

当审计人员收到的有调查回函后,应编制应收账款汇总表,将表中数字与应收账款明细表、总账核对,以查明应收账款余额的真实性和正确性。对于有些债务单位,由于其单位性质、地点或其他原因不宜函证的,也可采取其他验证方式,如审查合同、定货单、货运单据、销售发票以及其他单据,以证实应收账款确因实际销货而发生。

转贴于

四、分析询证函及应收账款的余额

审计人员函证后,必须编制函证汇总分析表,注明被函证客户名称、金额、询证函签发日期、回收日期、认可金额、原因分析等内容,作为审计工作底稿。分析不同函证结果并做出相应处理:一是函证回函认可函证金额,说明原账面记录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是真实、正确的,将函证回函编入工作底稿,作为审计证据。二是函证回函认可的金额与函证金额有差异的,审计人员应对此进行分析,并查明是否存在购销双方登记入账的时间不同、一方或双方记账错误、存在弄虚作假或舞弊行为等产生差异的原因。三是肯定式询证函若未能以规定的时期内回复,应再寄出第二次询证函。二次发出后仍一真不回复,要做到具体分析与调查,查明是否存在坏账损失发生、根本不存在该客户、询证函邮寄丢失、账款已还,不愿再回复等原因,如果多次发函仍没有回复,审计人员可以考虑实施替代审计程序来验证这些应收账款的真实性与正确性。如审查相关合同、订单、销售发票副本、发运单、现金收入,以及客户与其顾客之间的书信往来,证实应收账款真实性。

五、取得或编制应收账款长龄分析表,确定应收账款的可实现价值

审计人员应向财会部门索取或自己编制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除了查明应收账款占用的资金数额之外,还要审查应收账款可能收回和不能收回的情况。账龄越长,可能发生的坏账百分比越大,反之越小,据此确定应收账款可实现价值。对账龄较长,超过一定时间的,应建议被审计单位一方面要加以催民,另一方面经确认确实无法收回的,应及时转坏账处理,以便确定资产估价的正确性,以及促进企业加速资金的周转和进行经营决策。

六、审查坏账准备的提取和使用

根据有关规定,企业应当定期或至少于年度终了,按照备抵法计提坏账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企业发生的坏账损失,冲减坏账准备;收回已经核销的坏账,增加坏账准备,审计人员必须了解管理层估计和注销坏账的方法,了解管理层如何运用一种或多种方法评价坏账估计的合理性;复核并测试管理层提高估计所运用的过程。

坏账准备是应收账款的对冲项目,坏账准备提取和使用得是否合理正确,不仅影响着财务报表的正确性,而且影响着利润表利润计算的真实性。审计人员首先采用将坏账准备账户与应收账款户的核对方法,验证企业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和计提比率的恰当性,计算的金额是否正确,其次应严格审查坏的注销,各项坏账的处理有无申请核销坏账的申请报告和领导的审批文件,如有疑问,应派人到债务人处调查,以查明坏账注销的正确性。特别是金额巨大的坏账,应加以验证核实,防止以此盗用资金的情况。已经做为坏账损失处理的应收账款重新收回的,应审查其账务处理是否符合规定。分析计算环账准备余额占应收款项余额的比例,并与以前期间的该比例核对,分析检查有无重大差异。审查长期挂账的应收款项明细账和原始凭证,查明被审计单位账务处理的适当性,属于坏账的,应提请予以冲销,检查坏账准备提取方法是否符合一致性原则。

七、审查应收账款账务处理的正确性

重点审查应收账款与其他应收款分类是否正确,有无将其他应收款混淆记入应收账款,并对其他应收款进行检查。

应收账款审计方法篇2

一、执行替代性审计程序的主要方法

(一)通过审查期后的收款予以证实

年报审计的高峰集中在每年的3、4月份,上年度正常的应收账款,到注册会计师审计时一般能够收回。注册会计师应选择外勤结束日前一两日,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后应收账款明细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对账单,若款项已经收回,则可为资产负债表日应收账款的存在或发生等提供证据,即使债务人未回函,也可确认其金额。

(二)通过追查债权的相关文件资料,核实交易的确凿发生

1.从原始发票追查至会计记录。注册会计师选择资产负债表日金额较大的账户,找出其销售档案,检查定货单、销售单、信用评估报告、销售合同、销售通知单、销售发货单和销售发票等,重点审查授权批准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越权批准行为,信用政策和销售政策的执行是否符合规定,超出信用政策和销售政策规定的赊销业务是否实行集体决策审批等。如果顺查以上资料形成的证据链能够相互印证,销售与收款的内控制度健全有效且得到一贯执行,也可确认应收账款的会计记录和在资产负债表上的列示数额。

2.从相关会计记录追查至合同、订单。注册会计师从资产负债表日应收账款明细表中选取金额较大的客户,自应收账款明细账追查至记账凭证、销售发票、销售通知单、销售合同、信用评估报告、销售单和顾客订货单等,为验证交易和事项发生过程的正确性提供证据。如果逆查以上资料形成的证据链能够相互印证,也可确认应收账款的会计记录和在资产负债表上的列示数额。

二、替代性审计程序审查的重点内容

注册会计师执行替代审计程序应重点审查哪些账户,需结合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对账户进行分类。账龄越长,款项收回的可能性就越小,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就越大。应收账款金额越大,对会计报表越重要,就越应该重点审查。注册会计师在具体操作时,可将全部应收账款账户划分为正常账户和非正常账户两类,其中:正常账户包括1年内借贷方发生额正常、仅有借方发生额或仅有贷方发生额的账户;非正常账户包括当年无发生额即账龄在1年以上的账户。注册会计师执行替代审计程序时,应根据不同性质的账户,确定不同的审计重点,以收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一)正常账户的审计重点

1.借贷方发生额正常的账户。对于这类账户,注册会计师抽查时,确定的重要性水平可以适当高一些,关注重点包括:销售与收款内控制度的健全有效性;账户借方发生额和贷方发生额原始凭证的合法合规性;账户期初余额加减借贷方发生额与期末余额平衡关系的正确性等,并将审验过程详细记录于替代程序审计表。如果能够满足注册会计师专业判断可接受的风险程度,就可以确认应收账款的期末余额。

2.仅有借方发生额的账户。对于这类账户,注册会计师应重点关注客户是否是为增强竞争力,扩大市场占有率而采取的赊销策略。如果是,则应重点关注欠款是否仍在信用期,对方的信用标准(品质、能力、资本、抵押和条件)是否符合赊销政策规定,对方是否享受现金折扣政策等。如果不是,对此说明客户的商品可能滞销,可能为了减少库存而赊销,可能会形成坏账。注册会计师要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必要时,可考虑在审计报告中披露。

3.仅有贷方发生额的账户。应收账款只有贷方发生额,相当于客户的预收账款,注册会计师对于此类账户需要审查相关合同、协议,并结合存货审计,重点关注是否存在已将存货发出,而未确认收入,偷漏税款等。如果存在以上的情况,需提请客户进行调整。若客户拒绝调整,注册会计师应考虑是否在审计报告中披露。

(二)非正常账户的审计重点

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账款贷方余款,对方会催促结算,一般不会长期挂账,即使有,所占比例也非常小,根据重要性原则,不予考虑。本文所述的应收账款非正常账户均指账龄超过1年的有借方余额账户,注册会计师应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1.对到期的应收账款,客户是否及时提请对方依约付款;对逾期的应收账款,客户是否采取多种方式催收;对重大的应收账款,客户是否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等。

2.客户是否在年度终了组织专人全面清查应收账款,债权是否清晰,账账、账实是否相符。

3.对于确实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要注意如下内容:是否取得法院判决书或裁定书,是否取得注销工商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的证明或政府责令关闭的文件资料,是否取得已经死亡或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的债务人用其财产或者死者遗产不足清偿且无继承人的相关法律文件,是否取得境外中介机构出具的终止收款意见书或我国驻外使(领)馆商务机构出具的债务人逃亡、破产证明等,作为确认坏账损失的依据。

4.坏账损失是否经过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坏账损失财务处理意见是否按照程序提交股东会、董事会或经理(厂长)办公会等类似权力机构审定。

5.对逾期3年应收账款处理的坏账损失,是否实行账销案存,继续保留追索权。

6.客户处理的全部应收账款坏账,是否已在财务会计报告附注中充分披露。

三、执行替代性审计程序重点关注的问题

(一)非结算债权在应收账款中核算。例如:一些客户将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账户反映的内容计入应收账款,造成核算不真实、不准确,会计信息失真。

(二)粉饰会计报告,虚挂应收账款。例如:一些客户特别是上市公司,为粉饰会计报告,编造销售合同,虚构销售业务,虚挂应收账款,或者把不符合销售实现条件的作销售处理,虚增收入和应收账款。

(三)长期投资在应收账款中核算。例如:一些客户为隐匿投资收益,把长期投资纳入应收账款核算。在收到投资收益时,直接冲减应收账款以达到偷税之目的,或者直接将投资收益转存“小金库”进行非法活动或舞弊。

应收账款审计方法篇3

一、坏账准备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般来说,审计人员对坏账准备审查的主要内容有以下两点:

(一)是否存在设置秘密准备

所谓秘密准备是指超过资产实际损失金额而计提的准备。计提坏账准备的理论依据之一是稳健性原则,但稳健性原则本身具有较强的倾向性,本期利润稳健了,后期却不稳健。比如对应收账款,在某一年度人为地对应收账款超常提取巨额坏账准备,使当年利润急剧下降,次年却以债务重组等方式成功收回而大量冲回坏账准备,因此次年利润突升。这些不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合理预计资产发生的损失,而是以稳健性名义多提准备,以达到隐匿资产、减少本年利润的行为,就是计提秘密准备行为。

(二)是否应提不提或少提坏账准备

与计提秘密准备相反,有一些企业为达到掩盖不良资产、虚增利润的目的,不遵循谨慎性原则,应提不提或少提坏账准备。如,对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不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等。

二、坏账准备审计的一般策略

(一)一般情况下坏账准备计提的审计策略

1.关于计提政策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可以选择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有账龄分析法和余额百分比法。计提的方法和计提的比例均由企业自行确定,但应当在制定的有关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中明确,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当按照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2.关于计提比例

笔者认为公司在确定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时应从公司历年实际发生坏账占应收款的比例情况,并结合同行业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情况分析确定。一般情况下,计提比例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若公司的会计估计发生变更时,一定要分析公司变更会计估计的初衷。

3.关于计提基数

在余额百分比法下,计提基数即为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期末余额;在账龄分析法下,计提基数的确定则显得比较复杂和重要。审计时一定要对公司提供的账龄进行必要的复核,对于长期未发生变化和仅有收回的应收款可以直接按原始的发生时间计算确定;对于持续发生的应收款,应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分段计算确定账龄,并与上年度的账龄分析资料核对,在此基础上确定应收款的账龄。

(二)预付账款及应收票据转入其他应收款和应收账款时计提坏账准备的审计策略

按照制度规定,企业的预付账款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符合预付款性质,或者因供货单位破产、撤消等原因无望收到所购货物时,应当将原计入预付账款的金额转入其他应收款,并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公司持有的未到期的应收票据,若有确凿证据证明不能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较小时,也应将其转入应收账款,并计提坏账准备。因此,审计中若发现公司存在账龄较长的大额预付款,一定要查清该款项的性质。如果属于销售方经营等发生变化,公司所购货物不能及时收到或者无法收到的情况下的预付购货款,应该根据销货方的经营情况确定公司预付款收回的可能性,将预付款转入其他应收款,并计提坏账准备;对于经营业绩较差的公司,我们应关注其预付账款的真实性,防止公司有意将应收款转入预付款,从而减少坏账准备的计提或者转回原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制造虚假业绩。

(三)是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审计

策略

在应收账款是否应当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审计中,我们应当考虑坏账准备确认的条件。对于公司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应要求公司提供有关证据以及公司董事会等权力机构批准的文件;对于不应当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审计时应考虑公司是否计提了秘密准备。公司在业绩出现危机的情况下,往往会对关联方以及准备进行债务重组的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然后在下一年度收回,从而转回或转销原计提的坏账准备,达到盈利的目的。在这种情况下,审计时应要求公司提供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对于关联方以及已经在进行重组考虑的单位的应收款项,若公司对其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应要求公司调整账务,否则应当考虑其对审计报告的影响。

三、坏账准备审计还应注意的关键

问题

(一)审查坏账准备的计提范围是否准确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科目所反映和核算的内容,企业不能任意扩大坏账准备的计提范围。实施坏账准备审计,应首先关注应收款项的真实性。

1.审查复核应收账款的真实性

审查内容包括:企业是否编制销货通知单;赊销业务是否经过批准;货物是否已经发运;是否开具销售发票;应收账款是否已经收回;企业是否进行应收账款的内部审计。

2.审查“其他应收款”的真实性

其他应收款是用于核算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以及已经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或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回所购货物时,按规定转入的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暂付款包括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应收出租包装物租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备用金、存入保证金、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下转第68页) (上接第65页)项。注册会计师应认真审核其他应收款的原始凭证、总账和明细账,确认其真实性。

3.审查应收票据、预付账款转入应收账款的真实性

当企业持有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如有确凿证据证明不能够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时,可以将其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当企业持有到期的应收票据不能收回,可以将其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当企业的预付账款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符合预付账款的性质,或者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时,可以将其账面余额转入其他应收款后,再计提坏账准备。

(二)审查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和比例是否合理

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应当根据企业以往的经验、债务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的情况,以及其他的相关信息合理估计,并目按照一贯性原则,不能随意改变。审计时应重点审查被审单位是否有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形,如:1.当年发生的应收账款;2.计划对应收账款进行重组;3.与关联方发生的应收账款;4.其他已逾期但无确凿证据证明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审计时应注意本期计提方法、计提比例与上期的差异等线索,进一步深入分析,查找原因。

(三)审查坏账准备的核算是否规范

1.审查坏账准备计算的正确性

审查时应注意:当期按应收款项计算应提坏账准备金额大于“坏账准备”科目的贷方余额,是否按其差额提取坏账准备;如果当期按应收款项计算应提坏账准备金额小于“坏账准备”科目的贷方余额,是否按其差额冲减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如果当期按应收款项计算应提坏账准备金额为零,是否将“坏账准备”科目的余额全部冲回。

2.审查坏账准备核算的规范性

对坏账准备的账务处理进行审计时应注意:对于确定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经批准后方可作为坏账,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对已收回并且核销的坏账,是否进行了规范的账务处理,有无不入账的情况;审查企业是否通过设置备查簿进行登记控制,以免已冲销账款以后回收时被有关人员纳入私囊;是否存在利用债务重组之便少提或多计提坏账准备的现象;坏账准备的提取比例超出3%――5%范围并已列入管理费用的,年末是否进行了应纳税所得额的增加调整,以确保所得税的足额缴纳。

(四)坏账准备在报表附注中的披露是否全面

由于计提坏账准备是一项重要的会计事项,除了披露本期提取的坏账准备总额、计提比例、计提方法等,还应披露影响本年坏账准备在计提比例、计提金额、计提方法等有变动或变动较大的事项。

1.本年度全额计提或计提比例较大的应收账款,应单独说明其计提的比例及事由。

2.以前年度已全额计提或计提的比例较大,但在本年度又全额或部分收回,或通过重组等其他方式收回的应收账款,应说明其原因,原估计计提比例的理由以及原估计计提比例的合理性。

3.对某些金额较大或账龄较长的应收账款不计提坏账或计提的比例较低,一般为5%或低于5%的理由。

4.本年度实际冲销的应收款项的性质、理由及金额,若实际冲销的款项涉及关联交易产生的,还应单独披露。

5.应收款项中如有持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应予以说明,并单独列示;如无此类欠款,也应予以说明。

应收账款审计方法篇4

(一)外贸企业收入的特殊性及存在的问题

通常情况下会计上对于收入的确认原则主要集中在五个方面:一是产品的所有权以及产品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了购货方。二是卖方没有保留产品的继续管理权。三是产品销售的收入金额能够准确计量。四是销售取得的收入能够流入企业。五是销售产品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没有特别的情况企业销售商品只要满足这五个条件就可以确认收入,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但是,不同行业不同企业对于收入确认的原则存在着一定的差异,部分外贸企业的收入确认缺乏统一的标准,导致了外贸企业在进行收入的确认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尤其是收入确认时间上存在着分歧。主要集中在4个日期上:销售发票开票日期、报关单日期、提货单日期、商品发货日期。不同的外贸企业对于这4个日期均有采用。根据会计实质性原则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收入确认的时间通常采用提货单日期作为确认标准。但在实际工作中,各外贸企业在销售过程中常采用现金折扣、销售折让、赊销等方式,使得销售收入的确认有着不同标准。部分企业采用销售发票和报关单日期进行收入的确认,此时货物还没有进行报关,商品上的主要风险以及报酬等还没有转移到购买者的手中,此时企业对于商品还有控制权。因此,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不能够确认收入。若以商品发出日作为确认收入的时间,此时商品已经进行出口报关,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收益已经转移到了购买者手中,以该日期进行收入的确认会导致确认时间过晚,也就是会计上通常所说的收入确认滞后,这将导致企业在某一期间少确认收入,使企业在税费的计算上存在重大差异。

(二)外贸企业应收账款的特殊性及其存在的问题

外贸企业的经营市场有国内和国外两个,并且其大多数业务都集中在国外市场,企业为了促进商品的销售,提高市场占有率,往往会采取赊销形式。但是,外贸企业的客户基本上都位于海外,对于客户的信用状况企业并不清晰,或者为了了解客户的实际信用状况需要耗费大量的资源,这就导致外贸企业销售过程中存在着更多的信用风险,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损失的可能性大大高于国内业务,这使得外贸企业的应收账款具有高风险特征。同时,也导致企业在进行应收账款的核算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外贸企业进行货款结算的方式有多种,如电子汇款、信用汇款、支票等形式,而且还有先付款后交单、承兑交单等形式。诸多的结算方式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异,这导致企业在进行账目处理时往往会出现多种问题,并且这些结算方式大多都是采用外汇形式进行核算,外贸公司也面临着重大的外汇风险。多重风险也将导致企业存在着极大的坏账损失风险。外贸企业在进行交易过程中,涉及到开单日、发货日及记账日之间的汇率差异等问题,所以进行应收账款账务处理过程中,需要设置详细的明细账。这使得外贸企业的账目极容易出现各种问题。例如东方国际服装中心,其在销售过程中不仅要进行商业折扣、现金折扣、销售折让等多种形式,而且还在不同国家之间进行商品赊销,这使得整个东方国际服装中心的会计业务变得相当复杂。应收账款不仅要定期进行审核以便恰当地计提坏账准备,而且还要根据不同币种汇率的变化调整相应的会计账目。同时,在进行服装对外销售过程中还涉及到出口退税等业务,这些都使得企业的会计账目容易出现各种问题。为防止企业利益相关者和报表使用者利益受损,加强外贸企业应收账款的审计也将成为会计审计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二、外贸企业收入的审计方式

对于外贸企业的收入审计通常采用企业内部和外部同时进行的方式,防止财务工作人员出现舞弊、等行为,发现收入账户中的重点差错。

(一)内部审计

收入的内部审计主要是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在外聘内审专业人员的协助下,对公司收入的发生、确认等环节进行控制和审核的程序。其审计内容主要包括:1.对于企业的销售业务,检查销售人员、账单和票据开票人员、发货人员、现金收取人员和应收账款管理人员是否做到职责分工明确,并且能够相互监督。2.审核企业内部控制流程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内部控制缺陷,确保内部控制流程和制度的制定不存在容易使员工产生舞弊行为的漏洞。3.对企业收入明细账、总账及其相应的账单进行审查,确保企业的收入都在正确的时间以正确的金额及时记入账簿中。企业的财务人员是否按照外汇收入确认的标准对收入进行合理的确认,对于收入中伴随的各种税费、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和折让销售等进行恰当的处理。

(二)外部审计

外部审计主要是外聘会计师事务所,就企业账务处理及相关会计事项展开的全面审计,外审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查看明细账和总账,核对收入对应的各种账单凭证时间、金额是否一致,是否存在原始凭证不对应现象,并且核对各账单之间的时间、金额是否一致。其主要目的是确保企业账面收入的真实性,防止高估收入,进而出现高估利润现象。2.从原始账单追查到明细账和总账。该审查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发生销售收入在恰当的时间、按照正确的金额记录在账簿中。防止出现提前确认收入、延迟确认收入和低估收入等可能导致偷漏税的行为。

三、外贸企业应收账款的审计方式

(一)内部审计

内部审计也是企业内部控制的一部分,通过对企业账务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审查,审查企业财务人员在进行账务处理过程中是否有所疏漏,以防止企业的应收账款存在重大差错。内部审计人员对企业每一项货款的收汇时间和金额进行确认,确保账目和实际票据上的时间和金额一致,做到账证相符。对于企业任何一项没有及时收回的货款要查明原因,防止销售人员和国外客户串通一气,故意拖欠货款,直至将应收账款确认为坏账损失时,销售人员将其收回据为己有。对于收汇金额和实际金额不一致的账目,应该查明原因,防止工作人员存在舞弊、行为,及其账目存在重大错报问题。

(二)外部审计

应收账款审计方法篇5

[关键词]应收款项 审计 认识

这些年来,由于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商品交易的愈发频繁使各种应收款项所占用的企业自身资金比重不断增加,又由于法律建设的滞后性以及执行中的瑕疵,应收款项不能收回的风险逐步扩大,坏账所占比例不断增加,加强这部分资金的审计,对减少应收款项对资金的占用,减少企业损失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应收款项的审计目标

应收账款首先是从商品销售收入确认实现开始的。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收入》第5条规定:“销售商品的收入,应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4)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在满足上述4项条件后,可以认为销售已经成立,收入也可确认。而与应收账款相关联的,主要是其中的第三项,即“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是否“已经”流入企业的问题。鉴于以上规定,笔者认为应收款项的审计目标有如下几点:

第一,审查应收款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

第二,确定应收款项余额的真实性和反映的恰当性;确定其是否存在,并为企业所有。

第三,确定坏账损失、坏账准备的合法性以及账务处理的正确性。

第四,确定应收款项发生、收回的正确性、合法性和及时性。

二、应收款项内部控制制度的主要内容

为了防止差错,降低风险,消除营私舞弊,企业必须建立一个良好的应收款项的内部控制制度。笔者认为该制度的主要内容至少应当包括:

1.职责分工制度。例如,记账人员、开具销货发票人员不应兼任出纳员;票据保管人员不得经办会计记录;各级人员都应有严密的办事手续制度。

2.严格的审批制度。例如,各种赊销预付,接受顾客票据或票据的贴现换新,都应按规定的程序批准。

3.健全的凭证保管、记录和审核制度。客户的借款凭证必须妥善地审查保管,做好明细记录并及时登记入账,凭证的收入和支出必须经过审查。

4.及时的货款对账、清算和催收制度。对应收账款应及时进行排队分析,针对逾期账款采取不同措施,努力促使账款的及时足额清算和回收。对经办人员建立责任制度,加强各项账款的催收工作。

5.严格的审查和管理制度。对应收账款的协议、合同应严格审查,对销货退回和折让、票据贴现和坏账转销应加强审核和管理。

6.是否有健全的客户信用评级制度。企业必须制定出一套合理的信用政策,才能防范坏账于未然。信用政策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信用标准、信用条件和收账政策。

三、应收款项内部控制制度的符合性测试

审计应收款项时,笔者认为首先应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符合性测试。审计人员通过对内部控制制度的了解和描述,对货运文件、销货发票、应收账款账龄等的抽查和分析,来评价企业应收款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该测试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1.编制应收账款内部控制制度说明。常用的方法有编写书面说明、编制内部控制问卷和内部控制流程图。

2.抽查内部控制制度规定的重要事项:(1)抽查销货发票并与销货通知单、顾客订货单及货运文件相核对,以证明销货的品种、规格、数量和计价等是否相符,赊销商品是否经过核准,所有发出商品是否均已开具发票;(2)抽查应收票据登记簿,查看应收票据是否逐一登记,票据贴现利息是否计算正确,账务记录是否相符;(3)抽查销货退回和折让通知单,查看是否按规定进行审批,金额计算是否正确;(4)抽查坏账的转销。查看坏账损失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是否按规定进行审批。

3.对应收款项的内控制度进行适当评价。通过对内控的评价,审计人员就能将缺陷的部分在审计管理建议书中予以说明,并根据说明确定实质性测试的程序。

四、应收款项的实质性测试

应收及预付款项的实质性测试,笔者认为应分别按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其他应收款三个项目进行。

1.应收款项的实质性测试

首先,是编制应收款项明细表。应收款项明细表一般应该包括客户名称、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本期收回(或转销)金额及期未余额等项目。编制的目的,主要是便于审计人员掌握和分析应收账款的全貌,确证明细分类账余额的正确性。应收账款明细表可由会计人员进行编制,也可由审计人员进行编制。但审计人员必须对所审计的报表进行复核,要求相关账项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和借贷发生额均相符,对于金额较小的账款可以合并后再编表。为了判断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和坏账准备金提取是否恰当,一般可以在明细表中列示账龄分析或者逾期分析。具体使用哪种方法,可以根据审计需要决定。

其次,是函证应收款项余额。直接向欠款人函询应收账款的余额是十分有效的方法。几年来,我国经济迅速发展,商业信用数量扩大,有的相互拖欠,形成三角债,至今尚未完全清理,因此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相互进行深入核对,十分必要。函证方式包括肯定式函证和否定式函证两种。肯定式函证在函证中要求被函证人回答证询函显示余额是否正确,以有利于审计人员作出正确的判断;否定式函证要求欠款人在不同意询证函余额时予以回复,手续简便。根据一般的经验,越是比较复杂的欠款,欠款人越不愿作出正面的回答,采用否定式函证就比较容易混淆是非。因此审计人员对拖欠时间比较长,原因比较复杂的应收款项,应该采用肯定式函证。函证时既可以进行抽样函证,也可以进行全面函证。并对函证的结果应进行差异性分析,必要的时候对差错较大或没有回复的进行再次查询,以确定应收款项是否归被询证企业所有。

第三,是对坏账准备及坏账损失进行审查。按照我国会计准则规定,坏账损失的核算一般有两种方法:一是直接转销法,就是在实际发生坏账时,作为期间费用核销;二是备抵法,就是按期估计坏账损失,计入期间费用,同时建立坏账准备金账户,待坏账实际发生时,冲销坏账准备金账户。坏账准备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审查:一是审查是否按照规定的方法、比例提取,计算是否准确;二是审查坏账准备的列支是否按照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办理,是否存在任意列支现象。坏账损失审查也要从两方面进行:一是确认坏账损失的核销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列支的金额是否正确;二是确认坏账损失之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是否做到及时入账,是否存在被侵吞、挪用的现象。根据《企业财务通则》规定,应收款项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时才能作为坏账损失:因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之后,仍然不能收回;因债务人逾期没有履行偿债义务,超过三年仍然不能收回的;除上述两类情况外,任何单位都不能任意列支坏账损失。

最后,是要审查应收款项会计处理的合法及正确性。主要审查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审查应收款项的发生是否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所形成;二是审查商品赊销、销货折扣折让、坏账损失等是否经过了审批手续;三是审查结算期前后应收款项的入账时点,是否有虚增或虚减销售收入的现象,是否存在年度结算之后大量退货现象;四是审查应收款项的明细账是否与总分类账一致,资产负债表中应收款项是否与应收款项和预收账款账户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金额一致。

2.应收票据的实质性测试

应收票据的实质性测试与应收款项有很多相似之处,根据笔者审计中的实际情况,认为除上面谈到的内容外,审计人员一般还应该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盘点库存票据。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对库存票据应该逐笔逐项进行核对,并注意票据种类、票据号码、票据签发日期、票据到期日、票据票面金额、票据合同交易号、付款、承兑、背书人以及相应的利率、贴现的日期、贴现率、收款的日期、收回的金额等等是否与应收票据登记簿相一致,同时还要注意票据是否已经到期。根据新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票据到期后,如果付款人没有能力偿还票款,票据持有人应将到期票据的票面金额转入应收款项,审计时要注意被审计单位是否执行了此项规定。二是要审查应收票据的利息收入和贴现利息情况。审查应收票据的时候,必须编制应收票据明细表,并根据明细表计算当年计提的利息额。若计算的利息与账面列示金额不一致,并加以分析,票据贴现利息应进行计算并与财务费用账面列示金额互相核对看是否一致。三是查明票据贴现带来的或有负债是否已经在资产负债表上准确反映。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可能给企业带来或有负债,审计人员在审计的时候应该查明该项或有负债是否在资产负债表上准确列示。

应收账款审计方法篇6

关键词:应收款项;舞弊;审计

当前,许多公司或个人为了掩盖其财务窘境或满足其自身利益的目的,往往会不惜冒险,采取种种非法会计手段,虚增或虚减资产,虚列或少列利润,来达到他们的目的。其中,通过应收款项舞弊就是造假的常用方法之一。所以,应收款项审计应当是审计的一个重点。本文首先对舞弊的概念作简单介绍,然后就现实工作当中常见的应收款项舞弊行为和审计人员的审计方法作以下重点的探讨。

舞弊就是行为人为达到其特定目的而故意进行的作为或不作为的一定行为。在会计核算中涉及到应收款项的舞弊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企业利用应收款项账户调节产品成本和当期损益;二是企业有关业务人员利用应收款项结算方式及其某些难以控制的薄弱环节,挪用公款谋取私利。

一、应收款项计价的舞弊及审计

应收款项的计价具体是指应收款项的确认与计量,在我国会计制度中已明确规定应收款项的确认标准和计量范围,然而,通过应收款项计价舞弊是最常见的手段,主要有:

(一)利用开具“大头小尾”发票进行舞弊

发票大头小尾的特点,是发票存根联和记账联与对方的发票正本联金额不同,从而利用大小数的差额进行舞弊。这种手段是以真实的交易作掩护,也没有损害购货单位的利益,从而达到虚增资产虚列收入的目的,手段比较隐蔽,它也是上市公司常用的舞弊手段之一。对于此种舞弊行为,利用一般的审计方法很难查出,因为这种舞弊是涉及双方共同协商进行的,对应收款项审计证据效力最强的函证来说,也无济于事。对于此种舞弊手段,在审计中应当采用“立体查账法”。

立体查账法,指以会计资料中的线索作牵引,向四面八方查对取证。它是相对于平面查账而言的。发票大头小尾,也有它的外在表现形式,一般是品名、数量相同,而单价、金额各异,其中起决定作用的是价格。价格不同,也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平价与议价的差别;一种是市场价格的差别。这些差别,都具有正常的条件,如出现反常现象,则应筛选为审查的重点。

(二)推迟或提前入账以操纵企业利润

通过应收账款,提前确认销售实现。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年末,企业为了完成利润目标,粉饰财务报表,在商品产品尚未发生,劳务尚未提供就开具销售发票,确认收入实现。审计人员在制定针对收入确认的审计程序时,应注意客户的业务和所在行业特有的风险。这一领域中舞弊行为常有以下迹象:顾客账户上有大量或大额的调整、较大比例的分期付款;客户声称某些平衡未能达到,年初的退货率偏高或销售额偏低,应收账款的增加与销售额的增加不协调,销售额的增加未能带来现金的增加或收现期的延长等。

对于此类的舞弊,审计人员还应进行必要的截止测试。审计人员在审计中应该注意把握三个与收入确认有关密切关系的日期:一是发票开具日期或者收款日期;二是记账日期;三是发货日期(服务业则是提供劳务的日期)。这里的发票开具日期是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的日期;记账日期是指被审计单位确认收入实现并将其计入经济业务收入账户的日期;发货日期是指仓库开具承运单并发出库存商品的日期。检查三者是否归属于同一适当会计期间是截止测试的关键所在。

(三)虚列应收款项或通过伪造假凭证虚列应收款项

虚列应收账款即企业将根本未实现销售的产品在账上做虚假销售;发生销货退回,不调整应收账款,从而虚增应收账款,虚增企业利润。这些公司常利用现有的或虚拟的客户名称,虚开销售发票,从而虚列应收账款,刻意高估资产和收益;凭空捏造应收账款,以达到虚增收入、虚增利润的目的。

对于此类的舞弊,审计人员应进行必要的函证,以核实应收账款的记录是否正确。

函证应收账款的目的是证实应收账款账户余额的真实性、正确性,防止或发现被审计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在销售业务中发生的差错或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行为。通过函证,可以比较有效地证明债务人存在和被审计单位记录的可靠性。询证函由审计人员利用被审计单位提供的应收账款明细账户名称及客户地址等资料据以编制但询证函的寄发一定要由审计人员亲自进行。审计人员函证时应尽可能使用积极式函证,为了充分发挥函证的作用,应恰当选择函证的发送时间。审计人员通常以报表日为截止日,充分考虑对方复函的时间,在期后适当时间内实施函证,尽可能做到在审计人员的审计工作结束前取得函证的全部资料。二、坏账与坏账损失的舞弊及审计

(一)人为改造应收款项的账龄多计或少计坏账准备

为更清楚和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资产负债情况,坏账准备科目和其他的多项准备计提科目一样,一直在企业资产和负债真实性上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现行财会制度规定,计提坏账准备的企业,年终按应收款余额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并计入“管理费用”科目。这样,有些企业为了调节利润,就采取虚增、虚减应收款项余额或扩大、缩小计提比例等手法来多提或少提坏账准备。作为报表使用者,更企盼所使用的报表里关于“坏账准备”的数据不差毫厘。相应地,作为报表提供者,却往往利用使得这样一种原本属于“把关门锁”的坏账准备变成了自己企业在一定年度通向业绩颠峰的“捷径”。

对于此类舞弊,审计人员应当对其应收款项的较大波动进行分析,以便确定其波动是否符合企业的经营情况。检查应收款项的账龄,并通过函证来证实其真实性。对于作为坏账损失和原已作为坏账损失后不久又收回来的应收款项,应逐项检查,以证实其确认为损失的应收款项和会计处理是否符合相关的会计制度规定。

(二)已作为坏账损失的应收款项收回不入账形成“小金库”

有的企业为达到某种目的,将本可收回的账款作为坏账予以核销,形成账外资金,用于不合理开支或者私分;有的企业重新收回已经作为坏账损失处理的账款时不入账,而作为“小金库”。

审计人员对“小金库”审计时,可以采用以下审计方法:(1)系统分析判断法,即对单位的财务收支和业务活动进行对比分析,确定存在“小金库”的概率及查处方向;(2)调查询证法,即在分析判断或掌握一定证据的基础上,向相关知情人或部门就特定事项问询、调查取证;(3)银行账户核查法,即以银行账户为线索顺藤摸瓜;(4)库存现金盘点法,即对财务、业务等部门保管现金的场所突击盘点,将实物与账面数核对查证;(5)票据审核法,即以票据领购、使用、缴销、结存登记为线索,通过计算机排序、计算或人工摸排审核,寻找差异;(6)审计信息共享法,即审计机关以及内设各部门密切配合,将发现的疑点资料及时互相通报予以查处。日常工作中,虽然审计机关内部各职能科室的审计对象、审计范围各不相同,但被审计单位之间的经济活动与业务往来却存在着或多或少的联系。

三、应收款项关联方交易的舞弊及审计

利用关联方购销进行舞弊。关联方购销舞弊上市公司利用关联方交易作弊是最容易也是最隐蔽的方式。上市公司为了达到一定目的,会通过各种办法安排和改变股权结构,致使一些关联交易从表面上看完全是两个独立法人之间的交易。

对于此类舞弊,审计人员应实施以下专门审计程序,以识别关联方交易:查阅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记录,询问管理当局或与其讨论有关重大交易的授权情况;了解被审计单位与其主要顾客、供应商和债权人、债务人的交易性质与范围;了解是否存在已经发生但未进行会计处理的交易;查阅会计记录中数额较大的、异常的及不经常发生的交易或余额尤其是报表日前后确认的交易;审阅有关存款的询证函和贷款证,检查是否存在担保关系。再使用纵横穿插法,将相关联的单位联系起来以查实交易真相。

总之,企业利用应收款项进行舞弊的手段多种多样。为了把审计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同时也防止企业出现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对应收款项舞弊的审计,应成为审计人员工作的重点。

参考文献: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编著.会计.中国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2]王生根.审计.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

应收账款审计方法篇7

doi : 10 . 39回性。本文从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的编制开始,探讨了计人员应如何对应收账款账龄进行审计。

[关键词] 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审计

在审计应收账款时,审计人员往往要检查应收账款的账龄,了解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并关注其坏账准备的计提是否充分l。应收账款账龄审计从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的编制开始,以检查账龄划分的正确性为基础,对应收账款账龄进行分析,从而获取相关的审计证据。

一、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的编制方法

应收账款的账龄是指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账款从销售实现,产生应收账款之日起,至资产负债表日止所经历的时间。对应收账款进行账龄分析,有利于评价销售部门的经营绩效,加快货款回收,减少坏账损失;有利于会计报表使用者了解公司应收账款的周转情况,分析应收账款的质量状况,所以在年度会计报告中要求披露应收账款的账龄。

在审计实务中,发生在本年内的应收账款,账龄视为1年之内,如果应收款项在本年中没有收回,那么该款项的账龄就相应增加一年。目前,我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二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中,将应收账款的账龄划分为4段,即1年以内、1~2年、2~3年和3年以上,并给出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的参考格式,如表1所示。

审计人员检查应收账款账龄的目的是了解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一般认为,欠账的时间越长,也就是账龄越大,应收账款收回的可能性就越小,应计提的坏账准备也就越多。但是,这种账龄的划分方法有3个不足之处,对于正确了解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有一定影响。

第一,没有按客户划分账龄。笔者认为,在划分应收账款账龄时,应分别针对每一客户来列示。因为,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大小不仅与账龄有关系,也与应收账款客户的信用等级有关系。当然,根据重要性原则,对于不重要的或余额比较小的客户可以予以汇总列示。

第二,没有考虑应收账款是否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即信用期内。当企业进行赊销时,销售方通常会给购货方一定的付款信用期,也就是清偿货款的期限。在信用期内的应收账款,企业并不期望这些应收账款能马上变现。这样,对于同样是账龄为“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超过信用期的应收账款与信用期未满的应收账款其可收回性显然不同。可以说企业坏账的风险正是存在于那些超过信用期的应收账款。可见,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必须区分哪些应收账款在信用期内,哪些超过了信用期,使企业提供的应收账款信息更全面、更有用。

其二,账龄时间段的划分过于宽泛。《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第十三条规定,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归类为流动资产:(1)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变现、出售或耗用。(2)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3)预计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变现。(4)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交换其他资产或清偿负债的能力不受限制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根据对流动资产的界定,应收账款属于典型的流动资产,显然目前账龄分析中对账龄的划分过宽,既不符合应收账款流动资产的性质,也不利于提高账龄分析的准确性,不能较好地了解应收账款的现状。

国际通行做法是将1年之内账龄分为30天以内、30~60天、60~90天、90~120天和120~360天;显然,同样在1年之内的应收账款,账龄为30天,与30~60天、60~90天、90~120天、120~360天的应收账款可收回的可能性差异较大。为了了解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而进行的账龄分析,应谨慎划分应收账款账龄的时间段。

针对目前被审计单位编制的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中存在的上述问题,笔者认为,审计人员应要求被审计单位根据审计需要编制适当的账龄分析表或审计人员根据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资料自己编制。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中规定了账龄的确认原则: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时,收到债务单位当期偿还的部分债务后,剩余的应收款项,不应改变其账龄,仍应按原账龄加上本期应增加的账龄确定;在存在多笔应收款项、且各笔应收款项账龄不同的情况下,收到债务单位当期偿还的部分债务,应当逐笔认定收到的是哪一笔应收款项;如果确实无法认定的,按照先发生先收回的原则确定,剩余应收款项的账龄按上述同一原则确定。因此,笔者认为,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应当以信用期为基础,并按不同笔销售发票来编制(如表2所示)。

在表2中,“信用期内”这一栏,意味着尚未到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应收账款信用期尚未满,因此,企业并不期望这些应收账款会马上变现。而“0~30天”这一栏,是已经超过信用期30天以内的应收账款,即逾期应收账款。其他依此类推。

二、检查应收账款账龄的正确性

当被审计单位提供了期末的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时,审计人员首先要做的是检查这份账龄分析表是否正确。这种检查可以通过控制测试和实质性测试相结合来完成。

一是通过控制测试。应收账款是否可收回对公司的真实财务状况影响很大,企业管理层也会对账龄做分析,必然有一些控制点来保证账龄的准确性。比如,企业由专门的信用部门按照客户设立应收账款台账,详细记录各个客户应收账款的发生、增减变动、余额及其每笔账龄等财务信息,定期编制应收账款明细表及账龄分析表。这种控制测试可以结合企业关于应收账款内部控制制度来进行,主要包括检查企业是否建立了明确的职责分工制度;检查企业是否建立了应收账款催收制度;检查企业是否对每笔赊销业务的应收账款都严格控制并分类登记;检查企业是否建立了坏账审批制度。

二是审计人员进行实质性测试。审计人员分析应收账款账龄,是为了找出那些潜在的坏账。而这些坏账主要是从账龄较长的那些栏里面找。因此,审计人员最担心的,是企业将实际上账龄较长的项目,填到了账龄较短的栏里。所以,审计人员的实质性测试,将集中在账龄较短的栏中。具体可以这样做测试:

首先,核对账龄表的合计数减去已计提的相应坏账准备后的净额,是否与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账款项目余额一致。

其次,假如信用期是一个月的话,可以看一下最近一个月的销售收入是否小于“信用期内”这一栏。如果是这样,肯定有错误。当然,要注意增值税的影响。

再次,在账龄较短的几栏里,选取一些项目去核对其原始凭证,如销售发票、运输记录等,看其账龄核算是否准确。

三、分析应收账款账龄

在检查应收账款账龄表准确性的基础上,审计人员可以对应收账款账龄做进一步的分析。

首先,与以前各期间的账龄表做比较,看一看在结构上是如何变化的,寻找变化的原因是什么,这些原因是否意味着要增加坏账准备。

其次,把期末的账龄表中,期后已经收回的款项剔除,可以得到一个当前仍未收回款项的期末账龄表。这才是真正要考虑计提坏账准备的金额。不过,有时做这个“剔除”工作较费时费力,通常可以用最近期的账龄表中的账龄较长的那几栏来代替,只要编制账龄表的逻辑是一致的而且没有什么特殊项目就可以。

应收账款审计方法篇8

关键词:往来账;注意事项;审计方法

往来账主要包括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在审计工作中,因往来账的许多经济业务并不直接表现为收入、成本等敏感项目,且大多科目明细繁多、发生频繁、函证也比较困难,如果审计人员不认真分析判断,或仅仅用少量抽取凭证的审计方法,往往会错失很多发现问题的机会,在此,笔者结合自己的部分审计案例,浅谈一下关于往来账审计的注意事项和方法。

根据审计目的的不同,审计人员在审阅被审计单位的基础资料后,应详细了解该单位的资金运营、经营范围、主要的客户对象等情况,在了解情况的过程中应逐步明确自己的重点审计方向。在对往来账进行审计时应对企业的往来账的二级科目及金额进行分析判断,往来账的发生大多与资金密切相关,一个管理成熟的企业通常都会制定一套较为完善的资金审批和内控制度,而这些制度也是对往来账审计的主要依据之一,从这种意义上讲,往来账的审计更强调符合性测试,在进行实质性测试的同时进行符合性测试,往往能够发现一些隐藏在往来账中的问题。

一、预付账款的审查

预付账款的审计中应当关注有关的购货合同是否真实、合法,对方单位是否真实存在,以确定企业是否存在虚列预付账款或隐瞒收入等问题。曾经做过的审计案例中有一个案例是通过预付账款发现了问题,一个大型的建筑企业为了提高自己的建筑资质,需要增资,按照审计准则,增资之前要对企业的上期出资的到位、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在对其进行审计前,我们查阅了该公司几年来的报表数据,并详细地询问该单位的主要经营项目、收入、利润等概况,从报表上看预付账款科目每年的余额都较大,建筑企业虽然有些工程款需要预付,但结合该公司每年的工程结算情况分析该项科目余额异常,于是抽查了首次出资时的大量预付账款的凭证和资金的收付凭证,发现在出资的当月,货币资金数额很大,其后逐渐减少,同时预付账款逐步增大,预付账款后附一些施工合同大部分比较简易,同时大部分都是个人和该公司签订的合同,且在后期几年几家单位和个人的预付账款都变化不大,由此判断出该单位抽逃注册资本的数额,在将几家异常的单位和个人的预付账款整理后,我们要求去这些单位和个人处询证,但企业却提供不出详细地地址,最后企业的财务人员承认预付账款的抽逃资金部分。

二、应收账款的审查。

1.了解并测试被审单位应收账款的内部控制

应收账款的控制测试主要围绕应收账款的不相容职务分离、正确的授权审批、充分的凭证和记录、定期寄送对账单以及内部核查等来实施。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时应重点关注如下几个方面的控制测试及评价:(1)应收账款的记录是否以经销售部门核准的销售发票和发运凭证为依据;(2)企业是否根据应收账款明细账的余额定期编制客户对账单并与客户对账,编表与记录、调整应收账款的不相容职务是否得到了分离;(3)应收账款的总账和明细账户登记是否由不同的人员根据汇总的记账凭证和各种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分别登记,应收账款总账和明细账户的余额是否由独立于记录应收账款的其他人员定期核查;(4)测试企业的信用部门是否定期编制应收账款分析表并标出虚列的应收账款或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5)测试企业对于账龄较长的客户的应收账款是否指定专人进行催收以保证债权得以收回,应收账款的各种贷项调整(包括坏账冲销、折扣与折让的给予)是否经过专人授权审批;(6)测试企业是否建立坏账准备金制度。

2.有选择地对应收账款进行函证

注册会计师应亲自进行函证的寄发以保证寄发过程中出现的舞弊风险,在确定函证范围时,应对总体以一定的形式分层,以便对应收账款金额的主体部分进行函证。一般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应选择以下项目作为函证对象,大额或账龄较长的项目;与债务人发生纠纷的项目;关联方项目;交易频繁但期末余额较小甚至为零的项目;非正常项目。在函证时间的选择上,函证最好以资产负债表日为截止日,充分考虑对方复函的时间,在期后适当时间内实施函证,尽可能做到在审计工作结束前取得函证的全部资料。如果被审单位的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评估为低水平,注册会计师也可选择资产负债表日前适当日期为截止日实施函证,并对所函证项目自该截止日期至资产负债表日发生的变动实施实质性测试程序。函证方式的选择分为积极式函证和消极式函证,注册会计师在实务中为了提高效率,一般将两种函证方式结合使用。对于大金额应收账款采用积极式函证,对于小金额应收账款采用消极式函证。同时,注册会计师应该直接控制询证函的发送和回收,通过函证结果汇总表来控制函证。

最后,注册会计师还要对函证结果及应收账款余额进行分析,重点关注回函结果表明存在审计差异的情况,合理估算应收账款总额中存在的累积差错的多少,估计未被选中进行函证的应收账款的累积差错是多少,将函证的过程和情况记录在工作底稿中。具体可以分为如下两种情况:(1)收到回函时,如果回函结果与账面一致,注册会计师一般可以初步确认此笔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回函的结果小于被审单位的账面价值,注册会计师应重点关注被审单位是否存在扩大应收账款,虚增销售收入和利润的嫌疑并调查发函之后收款的情况;如果回函结果大于被审单位账面价值,注册会计师应关注被审单位是否存在利用应收账款隐瞒利润的舞弊行为。(2)对于采用积极式函证而没有收到回函时,如果是因为对方已经付款,应审查发函后的企业收款情况;如果存在虚假确认应收账款的嫌疑,应通过调查交易的相关合同、销售发票、发运凭证等予以核实;如果是发函途中丢失,可以通过邮局进行查询。在分析应收账款回函时,注册会计师还应考虑时间因素、成本效益因素以及应收账款的重要性水平,决定是否进一步扩大函证范围和追加实质性测试程序。

三、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的审查

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大部分为非主营业务形成的往来账,其中大部为个人往来,有些审计人员对此往往容易忽略其重要性而减少抽查平整的样本,致使在其中的问题也被忽略。对于其他应收款的审计应关注企业的对其他应收款的审计中应当关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另外是否建立了定期清理的制度,是否执行。同时还应注意调查对方单位是否真实存在,如果是押金,应调查对方单位是否以将押金退回,如果已经退回,单位就有可能存在私设“小金库”的现象,应当仔细深入地调查。另外还应当关注企业是否有长期挂账的单位借款,对方单位是否真实存在,应询问有关人员,查清原因,从而进一步搞清企业是否存在舞弊行为。在此仅谈一例关于其他应付款的审计案例。在接受一个上级主管部门委托后对其下属的单位进行经济效益审计时,其中一家下属单位为大型的兼住宿、餐饮、娱乐于一体的酒店,在审计其往来账时发现该单位其他应付款数额变动较大,且在审计基准日其金额也很大,于是增加抽查该科目的凭证数量,在抽查中我们发现有很多不正规的自制原始收据,有的收据摘要里注明是押金,但起数额却很大,且有部分科目的数额在有规律的增加,根据审计经验。初步判断为账外收入,在把判断异常的凭证整理出来之后,该企业的财务负责人承认这部分异常的数额为该单位出租房屋收入。

总之,往来账的审计对整个审计工作非常重要,工作量也非常大,但由于上述几方面的问题,我们应当加强对往来账的审查力度,特别注意长期不发生增减变化的呆滞往来账项和偶发性大额往来账项,重点关注它的形成、变化有可能带有的违规、违法性质,也有可能带来一定的经营风险,如隐瞒收入、少摊销成本费用、侵吞公款、巨额坏账、账外资金等,在审计中对符合性测试和实质性测试相结合,深入细致地开展审计工作,这样才能发现问题,更好地完成审计任务。

参考文献:

[1]周琦何平均:讲究审计技巧提高内部审计工作效率[j]事业财会,2004,(03).

[2]徐美光:其他往来款项审计浅议[j].浙江统计,2006,(02).

[3]唐存莲:往来账管理中常见的问题及对策[j].会计之友(下),2007,(03).

应收账款审计方法篇9

1.审计内容

及时了解年度、月度预算执行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询问和检查;付款及预算外费用支出是否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批;预算、计划是否根据环境变化进行及时调整,调整审批是否到位。

2.审计涉及的报表和审计方法

预算分析报表以及付款类会计科目,检查月度预算分析、月度付款预算执行情况、预算外审批情况以及预算调整审批情况。

二、销售与收款审计

1.审计内容

销售定价是否依据成本传导机制进行,特价是否经过特批流程;销售收款是否进行限制,是否不允许收取现金,利用个人银行卡收款管理和风险控制是否到位,是否存在业务员个人代收现金或委托他人代收行为;是否及时进行应收账款对账,是否存在业务员收取客户银行承兑汇票未开具收据、已收款挪用情况(包括承兑汇票);是否存在未开票差异,检查未开票原因;业务费核算是否按照营销政策计算发放;坏账准备是否按照公司规定进行计提,是否存在调节利润情况;坏账审批是否符合制度规定,依据是否充分、审批是否到位。

2.审计涉及的会计科目及审计方法举例

(1)主营业务收入:检查是否存在已销售未开票现象,是否存在税务风险;检查销售退回与折让手续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按规定进行了会计处理。

(2)现金:业务员不得直接收取现金货款,必须由客户直接打到公司账号。原则上不得使用个人卡作结算,如果使用必须与个人签订合同协议,规避风险;如果现金账本记录出现负数,就要小心有可能有“小金库”;对大额现金支付的审批是否授权审批。

(3)银行存款:印章管理情况,法人章和财务专用章必须分开管理,如果没有分开管理或形同虚设,就要对现金、银行存款科目重点详查;是否每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是否由会计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

(4)应收票据:检查是否建立应收票据台账,是否逐笔登记每一商业汇票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号和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背书转让日、贴现日、贴现率和贴现净额以及收款日和收回金额、退票情况等资料,商业汇票到期结清票款或退票后,应当在备查簿内逐笔注销;应收票据背书是否规范,背书单位公章与手写单位名称是否一致,是否加盖了骑缝章;业务员收到承兑汇票后有无移作他用赚取利息,有无收款单位背书等。

(5)应收账款:检查已发货未开票的差异(月度允许,年度不允许);是否存在应收账款负数,询问分析形成负数的原因;每年是否对应收款进行正常对账,对账范围是否规范,即使零余额单位、负数单位也要进行对账,对账结果是否及时处理;总经销和分销商之间是否及时清账,是否存在串户现象;同一单位应收应付对冲是否依据加盖公司公章的双方或三方协议。

(6)预收账款:检查相关合同,是否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检查预收账款是否存在借方余额,检查预收账款是否长期挂账,对当期损益是否存在影响。

(7)坏账准备:检查已进行报批处理的坏账是否账销案存,是否存在业务员独自收款现象;坏账损失报批是否执行审批流程,坏账计提是否按照规定;计提方法是否根据实际对已经形成损失的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三、采购与付款审计

1.审计内容

采购付款预算是否根据合同进度,是否存在提前支付情况,超预算付款是否经过审批;采购发票是否及时催到,是否根据采购发票付款,检查发票长期未达项是否存在风险;有无应收应付款对冲的账项:同时为供应商和客户的企业应收应付款冲账是否经过双方协议并签订协议书,加盖公司公章,是否以原件作为财务调整往来账的依据。

2.审计涉及的会计科目及审计方法举例

(1)预付账款:检查发票及时性,财务是否督促发票及时开具,是否长期挂账未作处理。

(2)材料采购:检查材料暂估是否余额过大,是否常年挂账。

(3)应付票据:检查应付票据明细表,对其编号、出票日期、面额、到期日、付款人名称、利息率、付息条件,抵押品名称、数量、金额,并与明细账核对;复核票据利息是否足额计提,其会计处理是否正确;检查逾期未付票据的原因;检查非记账本位币折合本位币采用的折算汇率,折算差额是否按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4)应付账款:检查是否存在负数余额(发票应到未到);关注大额余额;检查是否存在应收应付调账,调账依据是否充分;检查是否存在长期应付未付。

(5)其他应付款:检查负数余额的原因,是否存在发票长期未到情况,是否存在潜在损失;是否存在其他应付款长期挂账的情形;是否存在隐匿收入的情况。

四、生产与成本审计

1.审计内容

检查销售成本结转产品数量是否和销售数量一致,检查不一致的原因;检查是否存在手工调整成本情况;检查存货科目是否存在负数余额,是否影响当期成本;检查包装物回收的账务处理是否规范,对成本核算是否存在影响。

2.审计涉及会计科目及审计方法举例

(1)生产成本:检查成本计算单是否根据成本计算方法正确归集;重点检查包装物核算,是否存在包装物回收情况中的税务风险;是否建立包装物台账,管理流程是否规范;成本费用分配方法是否恰当,技术开发费对成本是否存在影响。

(2)制造费用:检查费用归集是否正确;审阅制造费用的明细账,检查其核算内容及范围是否正确,是否存在异常会计事项;检查有无跨期入账的情况;对于采用标准成本法的,应抽查标准制造费用的确定是否合理,计入成本计算单的数额是否正确,制造费用差异的计算、分配与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并查明标准制造费用在本年度内有无重大变动。

应收账款审计方法篇10

一、应收款项的审计

(一) 检查应收款项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从制度建设入手,关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力,检查企业是否建立了应收款项管理制度:一是信用管理制度的建设情况,企业是否制定可行的信用政策,对客户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是否建立健全客户信用档案,对不同的客户实行不同的信用政策等;二是应收账款台账管理制度的建设情况,企业按照客户设立应收账款台账,对内部各业务部门以及各个客户应收款的发生、增减变动、余额及其每笔账龄等财务信息详细记录,对债务人执行合同情况进行跟踪分析,是否定期编制应收账款明细表,及时分析应收账款管理情况等:三是应收账款催收责任制度建设情况,企业是否是否对到期的应收款项及时提醒客户依约付款、对逾期的应收账款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催收、对重大逾期应收账款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等;四是应收账款年度清查制度的建设情况,企业是否在年终时组织专人全面清查各项应收款项,并与债务人核对账目,做到债权明确、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清查企业作为债权人的应收款项时是否对企业作为债务人的应付款项也一并清查、逾期核转等;五是坏账核销管理制度的建设情况,企业是否对清查核实、确实不能收回的各种应收款项作为坏账损失及时进行处理,坏账损失处理后是否按照税法、会计制度规定的方法进行申报、核算;六是责任追究制度的建设情况,是否对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予以纠正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追究责任。

(二) 确定审计重点领域

1、针对与客户的应收款项,应重点检查其真实、合法性。在详细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制度建设及内部控制执行有效性等情况后,对应收款项的二级科目及金额进行分析判断,确定重点审计方向,确立重要性水平,围绕应收款项不相容职务分离、正确授权审批、凭证和记录、定期寄送对账单以及内部核查等方面来实施审计,并根据确定的重要性水平,选择重要项目进行函证。在确定函证范围时,应对总体以一定形式分层,以便对应收账款金额的主体部分进行函证,通常情况下,对于大金额应收款项采用积极式函证,对于小金额应收款项采用消极式函证。一般应选择以下项目作为函证对象:大额或账龄较长的项目;与债务人发生纠纷的项目;关联方项目;交易频繁但期末余额较小甚至为零的项目;非正常项目,如有贷方余额的项目。回函金额不符的,要调取原始记录档案查明原因,并作出记录或调整,必要时可再次复函询证。未回函的,可再次复函,如在确定时间内仍未回函的项目,需要采用替代审计程序审核:审阅应收账款明细账,核实业务往来的真实性与合法性;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后应收账款明细账、银行存款及现金日记账,核实其是否收回;审阅构成该笔债权的相关文件资料(合同、订单、发票、运单等),核实交易的真实性。需要特别注意那些长期不发生增减变化的呆滞往来账项和偶发性大额往来账项,重点关注其形成、变化,极有可能带有违规、违法性质,如隐瞒调节收入、少摊销成本费用、侵吞公款、出租出借账户、巨额坏账、账外资金等。

2、针对公司内部的应收款项,应重点检查其真实、合规性。检查公司是否向销售人员及非公司员工出借款项,通过询证访谈、查阅资料、突击盘存等方式,全面了解企业出借资金的方式、用途及金额,出借资金的审批程序和审批流程,核实公司有无变相资金运用、超支费用挂账、基建超支挂账等。

3、在具体账目审计操作上,首先需要从整体切入,关注报表类,包括月报、半年决算报表、年终决算报表项目,在决算报表中,尤其要关注决算附表一一披露类报表,对其中的公司内部往来、关联单位、应收独立第三方等二级明细及其三级的核算项目认真分析,对暂借及垫付款、预付款、押金、其他等项下挂账金额、账龄、计提坏账准备等进行分析、比较;在此基础上,审计应收款项具体的明细账务处理、调取相关原始资料,关注“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明细科目是否有明确的核算对象、账务是否集中于某人或某单位、金额是否异常、增减变化情况等,判断往来账核算的正确性、合法性。

二、应付款项的审计

应付款项审查的主要目的是防止企业低估负债(如将应付账款不入账等),其次是高估负债(如将该记入产品销售收入账户的销货额记入负债账户贷方发生额、在往来账中隐匿收入等),以杜绝企业通过应付款项的调节达到虚增、虚减资产、调节利润、逃避纳税、贱卖资产等行为。

(一) 检查应付款项管理制度规定执行情况。应付款项是否由独立于请购、采购、验收付款职能以外的财务部的应付款项会计专门负责、管理、记录。采购付款内部控制是否有效实施,是否按照公司规定的制度严格执行(如按付款日期、现金折扣条件等规定准确入账),应付账款的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是否建立健全,应付款项的支付是否按照企业的权限审批后结算,不相容岗位是否相互分离,应付款项是否及时冲抵、定期核对等。

(二) 主要审计方法。审计人员首先要获取或编制应付账款明细表,与会计报表数、总账数、明细账的合计数进行核对,并应用分析性复核等方法,对本期期未应付账款余额进行横向、纵向对比,分析应付款项期末余额的变动是否合理,初步判断企业应付款项真实性、完整性,评价应付账款整体合理性。在此基础上,确定审计重点项目,开展明细账目检查:“应付账款”一是检查其确认和计量是否有供应商开具的发票、质量管理部门的验收证明、银行转来的结算凭证等,特别关注企业是否存在“红字”冲减记录的现象,以确定企业有无虚列成本费用的行为,二是结合材料、物资和劳务费用业务等进行审查,确定有无未入账负债;“预收账款”需结合销售情况审查银行进账单与对账单,关注是否存在长期挂账的情况,以确定是否存在隐瞒、截留收入、抽逃税款的行为;“其他应付款”检查其明细科目是否有明确的核算对象、以确定其形成是否真实,有无虚列支出及支出挂账的情况。

(三) 选择函证对象。对应付款项进行函证时,应选择下列项目函证其余额是否正确:(1)期末余额较大的项目:(2)长期挂账项目;(3)有借方余额的账户;(4)业务频繁,而期末余额小的账户:(5)很少活动或不活动的账户:(6)主要供货商;(7)变动很大的账户;(8)核对时发现账证不符的;(9)其他异常项目等。审计人员必须对函证的过程进行控制,对未回函的,应再次函证。经过多次函证仍存在未回函的重大项目,应采用替代审计程序验证债务的真实性、正确性。如:核对验收单、订货单、购货合同等交易事项的原始资料等。